• 72阅读
  • 0回复

梅农提出解决苏伊士运河问题的方案 建议埃及同有印苏参加的使用国协会合作 并指明这个协会只具有谘询性质无权干涉运河行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23
第6版()
专栏:

梅农提出解决苏伊士运河问题的方案
建议埃及同有印苏参加的使用国协会合作
并指明这个协会只具有谘询性质无权干涉运河行政
新华社22日讯 据法新社开罗消息,“共和国报”10月21日报道说,印度不管部长梅农向埃及提出了一个解决苏伊士运河问题的方案。
“共和国报”说:梅农建议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承认并且同包括印度和苏联在内的一个扩大了的运河使用国协会密切合作。
“共和国报”说,梅农还建议由埃及根据联合国的推荐任命运河管理局的三个高级官员。
这家报纸说,梅农建议扩大了的使用国协会包括苏伊士运河的主要使用国,并且还要保证具有地理上的代表性,他认为使用国协会可以包括:法国、英国、美国、埃及、印度、澳洲、东南亚、中东、东欧、南欧和拉丁美洲。
“共和国报”说,根据梅农的计划,运河使用国协会只具有谘询的性质,它不能干涉运河的行政。
“共和国报”说,梅农的方案是他在这一次到开罗同纳赛尔总统会谈的时候提出的。这个方案包含七点“建议”和一篇重新肯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一致通过的解决苏伊士运河问题的六项原则的引言。
那七项“建议”是:
(一)应该确认保证运河航行自由的1888年君士坦丁堡公约,但是这个公约的某些条款应该予以修改。埃及将每年向联合国提出关于运河的报告,新的公约将在联合国备案。设在海牙的国际法院将仲裁可能由于对这种公约的解释而引起的任何意见分歧。
(二)关于埃及将苏伊士运河公司收归国有以后对公司股东的赔偿问题,以及其他对埃及的“要求”,将由仲裁解决。
(三)埃及将承认那个扩大了的使用国协会。
(四)船只通过运河的费用在运河的使用与管理之间达成协议以前不得增加,遇到不能达成协议时,问题由仲裁解决。
(五)遇有“任何待遇不公”的情况,原告将首先向运河管理局本身提出控诉,然后向埃及法庭或使用国协会提出控诉,最后由仲裁解决。
(六)公布一个包含使用和管理运河的规则的“运河章程”。
(七)埃及将根据联合国的推荐任命最有资格的专家担任运河管理局的三个主要职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