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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自养的奶牛和猪要不要入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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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24
第3版()
专栏:答读者问

社员自养的奶牛和猪要不要入社
问:我家住在吉林省怀德县。我岳父有两头奶牛,是他做家庭副业生产用的。可是,乡长和社主任等人再三动员他把这二头奶牛入社;他不好推却,也就把奶牛入了社。这里还有很多人说“过年猪也得入社”。因此,现在家家大肆卖猪。我家也不例外,过去养二十多口猪,现在卖的只剩四口了。乡干部他们这种做法、人们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奶牛不是生活资料吗?为什么生活资料也要入社? 郭 昌
答:社员是可以经营家庭副业的。农业社对社员经营家庭副业还应当加以鼓励和帮助。自养奶牛既然是你岳父的副业,他是可以自己继续经营的。如果他所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以养奶牛作为社的副业生产,集体养奶牛的条件比自养好,奶牛入社对社对自己都有利,在作价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农业社动员你岳父把奶牛入社也是可以的。当然,你岳父不愿意,农业社是不应当以“动员”为名而加以强迫的。
养猪,是最便于社员家庭自己经营的副业。农业合作社应该鼓励和帮助社员多多养猪。农业社也可以集体养猪。社员如果愿意,也可以把自养的猪作价归社集体喂养。不能因为社里要集体养猪就不叫社员养猪。只要对饲料和社员劳动时间支配得恰当,社里养猪和社员个人养猪是没有矛盾的。“过年猪也要入社”的说法是错误的,可能是一种谣传。应该告诉你乡的农民不要上谣传的当,千万不要把小猪都卖掉了。卖了小猪,减少了收入,吃亏的是自己。
作为副业生产的奶牛不是生活资料。就是喂养供自己吃的猪,在喂养过程中,也是作为生产来进行的,不算生活资料。奶牛和猪应不应该入社,问题不在于它们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是生活资料,当然不应入社;是生产资料,也不一定要入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不需要也不应当把社员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入社,只需要把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入社。这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十三条说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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