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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过的头算那路货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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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26
第3版()
专栏:商业杂谈

“剃过的头算那路货呢?” 叶茂春
买双袜子或买双鞋,商店里要开一张发货票给买主,这没有什么足以为奇的地方,而现在理个发也要开张发票,就有点新奇了。
河南民权县王桥、孙六口区税务局给理发业规定:“剃头必须开发票”,否则以漏税论。这个规定不仅给理发师带来了不必要的困难(他们之中有些人是不识字的,所以理一次发,还得请一个人开发票),群众呢,也很蹩扭,少不了要说一句:“剃个头也开发票,真少有。”
取消这个惹人讨厌的“发票”吧!不然的话,群众还会问:“剃过的头,究竟该算那路货呢?”那岂不是要把人笑坏了吗?
开张发票,可能是为了防止漏税,但试问:不开发票难道就不能解决漏税问题吗?
可有可无的事情,最好不要做;不是必要做的事情,就根本取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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