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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九十周年工作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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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28
第1版()
专栏:

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九十周年工作计划
(1956年10月26日孙中山先生诞辰九十周年纪念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举行纪念大会:
(一)政协全国委员会和政协北京市委员会于11月11日在政协礼堂联合举行纪念大会。参加范围:
(1)政协全国委员会在京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京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总会负责人;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负责人。
(2)邀请各国驻华大使及夫人、中外记者和其他有关人士参加纪念大会。
(3)邀请亚非、欧洲、美洲、澳洲各国的外宾来京参加纪念大会。
(二)政协各省、自治区、市委员会于11月12日举行纪念大会。
(三)通知国外华侨就地分别举行纪念会。
(四)邀请华侨和在国外的国民党人回国分别参加各地纪念大会。
二、参谒中山陵、中山堂和中山故居:
(一)政协全国委员会于11月12日下午三时,在碧云寺中山堂举行参谒仪式,参加者为筹备委员会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在京委员、民革中央委员以及其他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代表。
政协全国委员会组织代表团(由政府、党派和团体的代表组成)于11月12日到南京参谒中山陵。
参谒北京铁狮子胡同中山先生逝世时的住所。
(二)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公告北京市各界人士于11月11日到碧云寺中山堂自由参谒。
(三)南京、广州、上海等地参谒中山陵、中山堂和中山故居的办法,由各地自行计划。
(四)向台湾和散居国外的国民党人广播,号召他们回来参谒中山陵。
三、出版孙中山选集,征集中山先生的文献、文物。
四、各报陆续发表纪念文章,11月12日出纪念专刊,并选择一些中山先生的著作在报上发表。各杂志刊载纪念文章。
五、举办展览会,以北京图书馆原有资料和宋庆龄副主席送来的中山先生遗墨为基础,再加其他展品,于北京中山公园中山堂展出。并将中山先生讲话录音,翻印新片,在展览会上播放。
六、摄制新闻纪录片和纪念影片。
七、铸制纪念章。
八、发行纪念邮票。
九、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北京市各大学和天津、沈阳、西安、南京、上海、武汉、广州、成都等八个城市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地方组织及高等院校,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分别组织文章,举行演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等。
十、编写中山先生传略。
十一、编印中山先生遗墨,并在11月11日以前印出中山先生手书的建国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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