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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南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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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30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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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南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
新华社29日讯 据塔斯社报道:贝尔格莱德报纸28日刊载了罗马尼亚和南斯拉夫两国政府代表团会谈结束的联合公报。
公报说,两国政府对两国经济合作的发展表示满意,两国在布里俄尼签订了1957—1960年的贸易支付协定和换货议定书以及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同时,两国政府还签订了一个文化合作协定。两国政府代表团讨论了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两国专家在利用多瑙河水力资源问题方面的工作结果,并且决定成立南罗混合委员会来协调和领导这项工作。
公报说,两国政府代表团的谈判是在诚挚、开诚布公和互相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
两国政府满意地认定,过去几个月中国际关系的发展证实了两国政府1956年6月在布加勒斯特签字的联合声明所包含的原则和观点。两国政府今后将继续遵循这些原则和观点来发展相互关系,并且共同努力以巩固世界和平和发展充分的国际合作。
两国政府满意地着重指出,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两国到目前为止以主权、领土完整、平等、相互尊重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的发展,为扩大两个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良好关系建立了巩固的基础。
两国政府坚信,在国际关系中也应当遵循这种原则。
两国政府特别着重指出,一切悬而未决的国际问题只能通过和平方式、通过谈判和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来求得解决。
公报着重指出,两国政府认为即将举行的联合国大会必须解决一些重大的国际问题,首先是解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中的合法代表权的问题、裁军以及禁止原子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问题。
公报最后说,两国政府同意在研究进一步加深和扩大相互关系的各项问题方面,继续进行建设性的合作。双方还表示,为了两国人民、和平和社会主义的利益,决心在今后继续努力以求进一步加强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之间的友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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