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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基本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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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0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忘了基本原则
山东省济宁市的手工业合作社社员生活很苦。前进红炉生产合作社建社较早,规模较大,可是几年来社员的工资一再降低。1952年工人最高工资是八十元,最少的二十五元,现在最高的五十元,最少的只有十九元。孩子多的社员连吃饭都不够,生了病就更没法维持。因为收入减少,今年以来,不少社员都退社了。
这并不是合作社的生产不好,而是收入分配得不合理:公积金45%,教育基金10%,福利奖金10%,上缴事业费10%,给社员分配才占25%。合作化是为了使社员收入多,生活更加富裕。济宁市的手工业合作联社的领导同志恐怕是忘了这条基本原则了。 魏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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