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发扬特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09
第8版()
专栏:

发扬特点
汗夫
前些时候,听说山西醋丢了“山西”味儿,我心里可确乎酸过一下,并且引起了一种感想,以为消灭特点,强求一律,喜欢搞清一色,也是目下的一种时弊。譬如说吧,不是闹了一阵服装改进,才有了些花衣服出现吗?北京的一些百年以上的老饭铺,叫了一阵,才开始恢复传统特点;听说专卖事业公司又请了品酒专家,专门品评了一下国内的十二种名酒,但据说结果不大好,不知专家们的舌头不灵敏,还是各家酒的确失去了独有的醇味,总之,一样也没品上。无论如何,总是人们对“清一色”表示厌腻,要起来打破了。这是好现象!
穿衣戴帽不能强求一律,对艺术也不能搞“清一色”。可是,这种情形在戏曲艺术中并不少见。越剧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大出风头之后,别的剧种的“梁祝”就无缘和世人见面了,连川剧的“柳荫记”也照着越剧的模样改过,粤剧的“秦香莲”也按照评剧的本子改了一番;上海京剧院的“李陵碑”也是从山东梆子套下来的。而据艺人们反映,湖南花鼓戏因为吸收了别的东西,已经失却了花鼓戏的味儿了。但热心的指导者们称之为取长补短,向优秀剧目学习。然而这学习却是在“唱高了是个人主义,动作大了是形式主义”之类的禁条下进行的,艺人们稍微提点不同意见,便是“标新立异”“保守落后”……。
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是我们时代的风尚,这原是好事情;博采众家所长,补自己之短,也正是进步的路径之一。但首先应当弄清长在哪里,短在何处?否则,为了取人家的长,把自己的长、短一古脑儿丢开,不顾及自己的传统、特点,分不清精华和糟粕,一味地生搬硬套,那不但对事情无补,甚且是有害的了。补衣服也要找同样颜色的布,或者染成同样颜色,倘使不加选择地都往自己身上贴,那结果只能把布褂缀成“八卦仙衣”了。
我看不必要求茉莉放出芍药香来,蔷薇之为蔷薇正是由于有刺,您不喜欢,那是兴趣之不同。敬请慢动板刀砍掉蔷薇的刺。不顾常识,滥用权力,那可是危险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