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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圆满地完成农业高级合作化的历史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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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10
第6版()
专栏:

更圆满地完成农业高级合作化的历史任务
本报评论员
农业的高级合作化运动正在许多省区顺利地发展着,全局是健康的。这并不是说,在这个运动中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
经过了去冬今春的合作化高潮以后,有些同志把领导当前的运动看成了一桩十分简单十分容易的事情。他们认为:“在今年年初合作化高潮时期,没费多大劲就建立了这么多高级社,现在的运动只是一个尾巴,更用不着操心了。”“现在搞高级合作化,只要口一张、手一招,群众就来了,用不着再兴师动众。”……
这样的思想支配了这样的行动:不进行思想发动,不深入宣传政策,就着手合并初级社、建立高级社。如湖北省麻城县平静一社同附近的四个社合并,当地领导干部不同群众商量,召集各社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开了个会,宣布一下,就算“合并”了。有些地方对高级化追求过高的指标,提出要实现百分之百的高级化;跟着来的就是强迫命令现象。浙江省绍兴县有些干部要求百分之百的高级化,有些个体农民不愿入社,就用调换土地的办法强迫他们入社。有的干部说:“土地证收回来,大会开起来,炮竹响起来,不怕单干户不进来。”陶里乡为了完成全部高级化的任务,特别开了个“单干农民训练班”,把不愿入社的单干农民集中起来“训练”,不准回家吃饭、睡觉,要交出土地证答应入社才能回家。这些虽然是比较突出的例子,但类似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不难设想,这种简单草率、强迫命令的作法会带来些什么危害。
当前的高级合作化运动,是去冬今春合作化高潮的继续。有了初级合作化的基础,有了一年来普遍举办高级社的经验,参加高级社又是群众的普遍要求,这的确是当前农村的基本情况,也就是推进高级合作化运动的极其有利的条件。但是,决不能就此认为并社升级工作不会再有什么困难了。初级社里的一部分比较富裕的、占有生产资料较多的农民,对于办高级社还有不少顾虑。贫农、下中农社员对入高级社是最积极的,但他们当中有一部分家累大或者劳力弱的,生活上有实际困难,也怕加入高级社会减少收入。一些原来副业收入较多、或者有某种手艺的人,也怕入了高级社不能经营原来的副业或不能从事原来的手艺劳动而有此顾虑。总之,各种有不同经济条件的人有各种不相同的想法。耕牛多的怕耕牛归公,耕牛少的怕负债,没有耕牛的怕负担不起公有化股份基金,树木多的怕树木入社吃亏,等等。消除这种种思想顾虑,并不是一声号召就可以办到的事。
今年许多地区在农业生产领导方面曾经犯了主观主义和片面性的毛病;或是在技术推广方面要求过高过急,不注意因地制宜;或是只重视粮棉生产,忽视了多种经营,使一些社增产不显著,少数社甚至减产;有许多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上过分强调集中统一,对社员限制太死;有些社在建社的时候生产资料公有化作价不够公平合理,引起部分社员不满。所有这些问题,本来是由于缺乏经验所产生的,同社会主义的农业经济制度本身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但是,这些工作中的缺点,往往容易使一部分农民发生错觉,误认为高级社优越性不大,参加高级社不自由,这也是应该注意到的现实情况。
初级社合并或扩大当中的具体问题,也是很复杂的。生产条件较好的社不愿和生产条件较差的社合并,公共积累较多的社不愿和较少的社合并,并社以后多余的干部如何妥善安置,等等,都不是不费气力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这些情况都说明了,建立高级社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如果不认识现实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用最大的耐心消除群众的各种思想顾虑,任随那些有顾虑的人随潮流或者被迫参加了高级社,这就会给今后的办社工作造成许多困难。把本来很复杂的事情看得太简单而采取简单急躁的作法,只能给运动带来损害。
在高级合作化运动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有些地方对生产资料要求“一切归公”或者作价偏低。有些干部认为既然要完全社会主义化了,就应当只办集体的事,不谈个人的事。在并社升级的时候,除了把主要生产资料入社以外,还要求把社员的零星树木、小块鱼塘、零星副业都归并到社里。湖北省荆门县有的地方把社员自喂的鸡、鸭都入了社,还宣布不准搞“小生产”。这个县的和平农业社甚至把社员的自用菜地也收归社有,不另分地给社员种菜。广东省个别地区的一些乡干部为了把社员零星的生产资料和副业都收到社里来,任意曲解高级农业社示范章程,提出“三株以上的树木就算成林”,“一分两分面积的鱼塘就算大片鱼塘”,值钱的树按价值折成一般的树(一株算几株或几十株)就算“大量树木”。这些错误的作法增加了群众参加高级社的顾虑,并且造成破坏生产的后果。
生产资料入社问题处理得是否合理,始终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社内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处理得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建社的时候生产资料处理得合理不合理。高级合作化以后一个相当时期,社员的经济地位仍然是有差别的;同时,个人与集体的矛盾成了社内主要的矛盾。因此,仍然必须坚持社员之间互利的政策,并且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任何违反互利政策和企图侵犯社员个人的正当利益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过去一年来,一些农业合作社就是因为对生产资料作价偏低,不应集中在社里的也集中到社里,使有些社员对社有意见,有些社员在生活上发生困难,影响了社内的团结和某些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这是应该接受的教训。
运动当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仍然有少数干部对社的规模盲目贪大。有些县、区干部比较强调社大了领导方便的一面,认为社大些数目少些“好抓”一些;有少数社干部认为办大社“威望大”,而且可以免得将来再合并。湖北麻城县的建国社听说要实行并社升级,很快就提出了要把社扩大到一千三百户的规划。社主任龚安说:“社扩大到一万户,我就可以抵上过去的万户侯了。”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区的各雪、塔克冲两个乡,是多民族地区,大小四十一个自然村,一千一百九十三户,直径四十多里;两乡干部却要求合并成一个高级社。有些社干部实际上不愿把社办得太大,但是害怕别人说自己有“保守思想”,也嚷着要办大社,说“社越大越好”。据山东省海阳县委调查,当地就有这种情况。有些上级领导同志不了解这种情况,以为群众有办大社的要求,也订了不切合实际的规划。按照当前的实际情况,社的规模是不宜过大的。这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中已经作了具体的规定。许多事实证明,指示中提出的关于社的规模的意见是正确的。据山东省海阳县委的调查,当地的联村社今年的生产成绩一般不如一村一社的好,而且社内问题较多,社干部感到包袱较重,社员群众的思想情绪也不大正常。如当地大山区赵家乡全乡六个村五百九十三户办一个社,今年夏季每亩小麦产量平均九十七斤;徐家乡的张家庄村社是一村一社,一百一十一户,土地条件不如赵家乡,每亩产量却平均有一百一十斤。山西晋南地区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有些规模很大包括几村甚至几乡的社,虽然增产也很显著,但因为有的村生产条件较好、有的村生产条件较差,在分配的时候发生了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社的规模大小是否适当,同今后的生产领导和社的巩固有很大关系。应该根据一年来办社的经验,从“有利生产,有利团结,适合当前的管理水平,便于联系社员”这些具体条件出发,作全面的考虑。如果只看到有利的一面,忽视了不利的一面,盲目办大社或应该扩大也不扩大,就会造成损失。
根据各个省、区的规划和运动进展情况看来,多数地区的高级合作化运动,都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少数地区在明年春耕以前也可以结束。这就是说,经过今冬明春的这一次运动,全国农村就可以基本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个伟大的事业,这是一个庄严的任务,这是一个紧要的时刻。决不应该在大功将要告成的时候松气,决不应该在将要画成的巨大的美丽的画幅上在最后涂上污点。有了一年来办高级社的经验,决不应当把工作做得不如过去,而应当把工作做得更周到更完满,使每个高级社都有很高的质量,使每个社员都毫无顾虑地、欢欢喜喜地在生气勃勃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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