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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书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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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13
第8版()
专栏:

漫步书林
西谛
  谈分书
在各省、市集中了的图书,当然首先要供应各省,市的本身的需要。从前说,“宰相要用读书人”。我们现在深切地感觉到,专署的专员或县里的县长应该要用些有文化的读书人才好。每个县长,至少要了解他那个县的一切事情才是,换一句话说,他首先必须翻翻那一个县的“县志”——即那一个县的“百科全书——才能明白那个县的古往今来的事,那个县的地下、地上的资源,各种土特产,以至地理知识和古迹名胜之区。否则,就会做错了事,连他自己也还不知道。像绍兴市的某些负责同志,连陆放翁和绍兴的关系也还不知道,宁波市的负责文化部门的干部,连天一阁在那里也还茫无所知(这是1950年〔?〕我到宁波去的事,现在当然是已经很熟悉的了)。所以我建议,各个地方的各种版本的“县志”、“府志”,或其他有关的地方文献资料,应该留在各该地方的专署、县人民委员会里或图书馆、文化馆里,作为“学习”资料的一种,而且是一部干部必须学习的一种读物。不过,像明刻本的或康熙刻本的“方志”,已成了“珍本”、“古本”而不切实用的东西,则仍应该集中起来,分配给其他重要的图书馆保存起来,作为参考资料。
我初步估计一下,在各省、市的集中、整理工作的进行中,一定会有大量的、有用的图书,包括不在少数的“古本”、“珍本”的图书在内,被我们发现的。这样彻底地做一番合情、合理,并且切合实际需要的调拨、分配工作,对于中国的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是会有很大的作用的。
这就是说,应“分”者,我们必须使之“分”,使之分配得“得当”。然后,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能够使需要读它的人看得到,而不至埋没于灰尘寸重的黑漆漆的屋角里。
同时,也还应该说明一下,不应该“分”的书,是绝对地不能使之“分”的。有的古代的藏书楼或图书馆,原是十分完整地,自有其历史的意义与作用的,保存在一起,那末,就会发挥其应有的很大的作用。一旦分散开了,就会碎割零切,不成片段,起不了什么作用,除了毁灭了一个古老的好的图书馆之外别无其他的好处。且举几个实际的例子。像宁波天一阁、上海徐家汇图书馆、上海中华书局图书馆、上海亚洲文会图书馆等等,都有相当悠久的历史(天一阁的历史是四百五十年,徐家汇图书馆的历史是四百年)。其藏书的性质也是各树一帜的。把他们完整地保存了下来,是有其必要的,也有其需要的。像徐家汇图书馆,其庋藏各省方志的书库,是一省一省地做好了的书架的,检阅起来十分方便。何必加以更变,徒增纷乱呢?我们不应该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甚至有害的事。又像中华书局图书馆,搜罗清末以来的各级各种的教科书最多,是研究近百年的教育史的和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所最需要的一个大的丰富的宝库。如果“分”散了,有何意义呢?又像亚洲文会图书馆里的藏书,以整套的有关东方学的书刊为主。如果中国科学院一旦成立“东方学研究所”(?)之类的机构,将它作为一个图书馆的基础,乃是一个十分合乎理想的,也是十分切合需要的事。如果把它“分”散了之后,再要建立起像那样规模的一个图书馆来,便非十年、八年不为功了。学术研究的“甘苦”,在图书馆需要方面最能表现出来。国家对于科学研究事业是以大力发展之的,对于像这种有关整个科学研究事业发展前途的图书分配、调拨工作,是应该细致地、慎重地、合理地,而且还应该十分迅速地进行的。
(本节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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