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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亲自动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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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16
第2版()
专栏:

关于“亲自动手”
静宇
跟厂长们接触,谈起他们最难对付的事情就是任务多,“婆婆多”。上级行政领导有部有局,有司有处,地方上有市委、区委、工会、劳动局、教育局,千头万绪的关系,都经常有事情直接下到工厂找厂长。
天津市各个地方工业局都有五位到七位局长,有专管生产计划的,有专管技术的,有专管人事的,有专管财务的,还有专管保安卫生的……。他们布置工作时,有时缺乏统一安排,往往在同一时间里,这位局长强调自己布置的工作重要,要厂长亲自负责,另一位局长也强调自己的工作重要,也要厂长亲自负责,而第三第四第五位局长也都强调自己的工作重要,都要厂长亲自负责。总之,都是上级,指示都得执行,而实际上这些工作也确实都是重要的,可是,当厂长的就遇到难题了,有的工厂有两位厂长,一正一副,有的工厂只有一位厂长,而且有的厂长是新调来的,连工业基本知识都很缺乏。试问一个厂长怎能把这许多都很重要的事情同时办好呢?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厂长无限慨叹地说:“上面分工越细,下面越倒霉”。“起晚了婆婆不满意,起早了丈夫不满意”。这种说法虽然不尽合适,但反映了工作中的一个问题。
尽管厂长如何忙得焦头烂额,毕竟这些事情都是和生产有着直接关系的,都是厂长分内的日常工作,只要厂长根据本厂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上级又能体谅下面的困难,问题也比较好办了。可惜,有些人常常强调自己的工作重要,不体谅工厂的困难。特别是有些跟工厂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部门,也经常向厂长布置任务。例如电业局要开展节约用电工作,要厂长亲自开会;兵役局要征兵,也要厂长亲自作动员报告;银行要厂长帮助开展储蓄工作;公安局要厂长进行交通规则的宣传;甚至百货商店办理赊购业务,因为工人没有如期偿付也要向厂长讨账。如果厂长不能“亲自动手”,或者委托别人处理,他们就认为你不重视他们的工作。或者说你对某项工作的政治意义认识不足。于是,当厂长的大有应接不暇之概。
当然,首长负责,亲自动手,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了反对官僚主义,我们在工作上也常常强调这一点;但是,我们所以强调这一点,并不是要求每个首长对于他所掌管的大事小事都要亲自动手,而是要求他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主要方面,抓住主要环节,亲自动手。千头万绪的事情,从每个发布单位看来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这些事情一齐到了工厂以后未必都是同等重要的。有些事情需要急办,有些必须缓办,还有些一时无法办到的事情只好暂时不办。在具体处理上,有些事情需要厂长亲自办理,有些事情由副厂长或有关主管部门就可解决了。如果不论大事小事,都要厂长“事必躬亲”,势必弄得厂长变成一个辛辛苦苦的事务主义者。
为了珍惜厂长的时间,重视工厂的生产,凡是直接到工厂的同志,需要多多考虑工厂的实际困难,给工厂一些具体帮助,凡是下达到工厂的文件,尽可能统一安排,允许厂长机动处理,千万不要让他们变为事务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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