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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地委通报不要歧视个体农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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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16
第3版()
专栏:

衡阳地委通报不要歧视个体农户
本报讯 中共湖南省衡阳地委正在采取措施,纠正各地在高级合作化以后发生的歧视、苛待单干农民的现象。
衡阳地区在今年10月上旬基本完成高级农业合作化以后,还有5.1%的单干农民。有不少农业社对这些单干农民采取了讽刺、苛待、排挤等错误作法。常宁长岭乡联盟社,为了便于经营,将单干户郭怀德门口的三亩大丘强迫归社,另补给他一里多远的三亩差田。衡阳石江乡渣平社有二户单干农民的田在社的田的中间,社强调田要连片,不经这两户同意,就派了十三个社员挖了一点六亩种上麦子。有的社硬要单干户多买公债,有的不给困难户以救济或少给救济。
中共衡阳地委10月27日发出通报,严厉地批评了这些现象。指出这种作法的后果有两个可能:其一是在短期内把所有的户都卡到社里来,将影响合作社的生产和巩固;其二使单干户远离合作社,甚至酿成更坏的事件。地委要求各县采取坚决措施,教育辅导干部、社干与社员,对单干农民必须采取团结、教育、热情帮助的方针,哪怕只剩一户也不能歧视。合作社对单干户要进行思想教育,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一些困难,邀请参加社里的一些会议,以提高他们的觉悟,搞好团结。在经济问题上,绝不能苛待单干户,一切都应按政策与社员一视同仁。换田、换土必须完全自愿,已发生侵犯单干户财产的要如数补偿。(邝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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