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阅读
  • 0回复

浠水纠正农民贸易中的偏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16
第3版()
专栏:

浠水纠正农民贸易中的偏向
新华社武汉14日电 新华社记者陶锦琰报道:湖北省浠水县财经部门纠正农业社大量经营商业的偏向,引导农民开展正常的自由贸易。
浠水县从8月份开辟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以来,曾经发生农业社普遍从事商业的现象,有些农业社对商业的投资甚至比秋种冬播的生产投资还多。它们以巨额资金开设百货店、杂货店和小卖部,进货做买卖。许多乡干部和农业社干部对农民自由贸易的含义不明确,把经商当作改善社员生活的捷径,支持社员组织贩运小组,大量套购、贩运商品(包括国家统购物资),获取商业利润。这样便影响了国家对粮食、油料等物资的统购工作,小商小贩的营业额也因而下降。
浠水县财经部门发现这些情况后,首先对乡干部和农业社干部进行政策思想教育,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市场管理,严格规定粮食、棉花、油料等国家统购和掌握收购的物资,只有在统购、收购任务完成以后,才允许农民自由出售。农业社为了自用而向供销合作社批购大量商品时,必须取得乡人民委员会的证明(证明社员自用),以防止发生套购、贩运和开店营业等情况。商业网过于稀少的地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部门准备重新增设供应点。国营公司还把鸡、鸭、蛋等少数商品的过低的收购牌价,作了适当调整,鼓励农民增产小土产和副产品。
农业社经商偏向得到纠正以后,国家每日统购粮食、油料的数量比这以前增加一半到一倍,小商小贩的营业也逐渐正常起来。农业社开设的店铺和小卖部正在陆续移交给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