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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除困难中前进——记新会县放宽市场管理的经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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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16
第3版()
专栏:

在排除困难中前进
——记新会县放宽市场管理的经过
吴尔祥
广东省新会县开放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初期,差不多每天都有新的问题,新的障碍出现。经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排除这些障碍,才使这个新兴的市场获得健康的发展。
开放初期,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工作经验,没有规定一套系统、具体的措施,因此,各区的做法和步骤都不一致。有的开放得多些,有的开放得少些,有的甚至把国家统购统销的物资也列入了自由买卖的范围。商业部门的干部对开放自由市场的思想抵触很大。比如食品公司经理说:“农民自由了,我们不自由了。”一个商业局的负责干部也说:“过去我们主动,农民被动;现在农民主动了,我们被动了,今后工作难做。”有一个区的收购站负责人甚至说:“如果开展农民贸易,我就不干了。”
中共新会县委针对以上情况,为了统一干部的思想认识,由县委亲自带领商业部门的领导干部下乡访问,使他们看到了许多不合理的情况。比如:水产公司的干部原来还以为把海鱼全部包起来是个好经验,向农民了解后,才知道农民出产的海鱼,本来就可以在当地销售,但水产公司却要自己先收起来运回睦洲,再由小商贩从睦洲买回去供应,增加费用8%。九区距江门市很近,小宗土产本来可以直接运到江门去出售,食品公司和供销社却硬要农民按牌价卖给本区的收购站,使农民减少10%的地区差价收入。至于收购工作中的压级压价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更是层出不穷,农民对他们说:“你们再这样管下去,我们只有两条路走:一条是不生产,另一条不服你们管。”这使他们认识到商业工作的确已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应当积极加以改进。
另一方面,县委为了防止市场发生混乱,经过调查研究,又进一步提出了开放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五大措施:一、对农副业产品进行分类,采取分别管理的办法:对统购统销的物资,要严格管理不能放松;对非统购物资、但为国家和人民都需要的大宗、重要的农副产品,主要通过同农业社订立收购合同掌握货源;一般的小宗农副产品,允许自由买卖。二、价格不合理的应作合理调整;购销差价应尽量缩小;一般小宗土产不挂牌价,允许自由议价。三、国营、供销社应积极改进经营管理,组织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见面,以减少中间环节;地产地销的产品,准许小商贩自由购销。四、取消地区封锁,实行自由选购;取消硬性搭配和强迫买卖,贯彻执行按质论价的政策;手工业可以自购自销。五、广泛签订合同,通过合同掌握货源,具体安排生产和市场交易。
五大措施贯彻下去后,开放市场初期的混乱情况扭转了过来。但是新的问题仍然不断出现:有些供不应求的农副产品发生抢购,市价比牌价高,比如小猪牌价是每担六十三元,市价却高达一百二十元;有的跑到邻县去抢购,影响邻县市场,有些小商贩在市场上乘机抬价压价。县委发现这些情况后,又规定:不准向邻县抢购;防止投机买卖;要计算成本,不要盲目抢购等三个措施。
从整个市场情况来看,开放市场后,物价基本是稳定的,没有发生什么波动;某些供不应求的小宗产品,市价高过牌价,根本的问题是生产赶不上需要,暂时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
但是,由于缺乏经验和注意不够,也影响到一些问题的及时处理。比如有个别农业社看到市价比牌价高,不愿执行原订的合同。市场开放后,也发现有些农业社社员从事投机买卖,不安心农业生产。由于对小商贩管理教育不够,抬价压价情况也有发现。这些问题只要加以注意,是有办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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