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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一届二中全会 关于民主建国会当前工作方针、任务的决定(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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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17
第4版()
专栏:

中国民主建国会一届二中全会
关于民主建国会当前工作方针、任务的决定
(摘要)
新华社16日讯 在今天闭幕的民建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民建当前工作方针、任务的决定。这个决定指出中国民主建国会当前的工作方针和中心任务是: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工商业者会员成为工商界中的骨干分子,协助国家彻底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决定说:在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为解放台湾而斗争,为继续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而斗争,为粉碎帝国主义的侵略阴谋和战争冒险政策、争取世界持久和平而斗争,这是包括民建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在这些共同任务中,民建在协助国家彻底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方面,还有着特殊的任务,这就是:第一、协助国家在从全面公私合营到最后实现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来代替资本家所有制的转变中,创造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条件;第二、发挥任何一点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有利的积极作用。
决定说,为了贯彻这一方针任务,民建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组织,加强对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有鼓励、有批评、以鼓励为主的教育方针,动员和帮助工商业者会员以企业为基地,真正做到:热爱祖国,效忠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学习,联系实际,破除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在思想上、生活上为放弃剥削准备条件;同时,在公方领导下,积极主动地搞好公私共事关系,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养成劳动习惯,充分贡献出自己的专长和经验,学会社会主义经营管理方法和业务技术,在企业经营中作出成绩;此外还要密切联系工商界群众,充分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他们的合法利益,团结、带动他们一道坚决走社会主义的道路,积极参加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
决定中谈到民建今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同时特别指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互相监督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坚决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才能够克服我们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才能正确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而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进行互相监督,又是协助共产党员贯彻群众路线、加强领导、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重要方法。因此,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是十分必要的,对此不应当存有怀疑和顾虑。
决定最后指出,民建当前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贯彻实现,关键在于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挥主动负责精神,作坚持不懈的努力。应该明确认识,只有真诚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民建政治路线的正确,才能够使民建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良好的作用。同时,民建应当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性的精神,把自己的工作主动积极地担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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