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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心毛毛的人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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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18
第4版()
专栏:对批评的反应

答复关心毛毛的人们
8月19日,本报四版发表了“为毛毛呼吁”的读者来信以后,仅本报编辑部就接到了数百封来信,一致指责黎靖虐待毛毛的非法行为。我们对此又做了进一步地调查了解,北京四中领导上也再一次进行了检查,黎靖也做了初步检讨。
毛毛是黎靖哥哥的孩子,黎靖的嫂嫂曾一度帮助朋友照顾过孩子。黎靖自己是一个受过严厉封建家庭管教的妇女,脾气暴燥,缺乏一般女性所具有的对孩子的慈爱和耐心,因而对毛毛的管教采取了确实令人不能容忍的粗暴手段。以致毛毛由于精神上受到了些刺激,有时就表现得和普通的孩子不大一样。(据八月下旬的检查,目前毛毛精神上基本是正常的。)过去,四中党组织和行政上对她曾进行过几次批评教育,但对她的要求不严格,教育不深刻,也没有对她进行经常的监督。
北京市检察院对这一事件已进行了检查,认为黎靖对待毛毛的行为,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不得虐待养子的精神相违背的,并建议北京市教育局对此事作适当处理,现在北京市教育局正在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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