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从两个农业社的收益分配中看到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20
第3版()
专栏:农村调查

从两个农业社的收益分配中看到的几个问题
中共大理地委副书记 王民
云南省永平县苏屯乡的前进农业生产合作社、凤仪县满江农业生产合作社,收益分配已大体定案。从分配中发现这样一些问题:
(一)收入虽有增加,社员生活仍有困难。两个社总收入都增加了。满江社增产60%,前进社增产30%,都能把70%左右的收入分给社员。满江社94.7%的社员增加了收入,前进社增加收入的社员也在90%以上。但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干部就发生了满足的情绪,不去进一步深入研究分配中和生产中的问题。他们没有看到合作社虽然增产了,但农民生活还是不富裕的。如永平前进社虽然总收入的70.6%分给了社员,一个劳动日只分四角六分钱,按人口算,每人每月平均只三元四角。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农民的生活水平还是很低的。我们没有丝毫理由可以满于现状,不再力求前进。应该因地制宜帮助农业社开展多种经营,贯彻执行勤俭办社方针,从多方面增加社员收入。
在预分过程中还发现,由于领导上的主观主义,使合作社的生产受到一定损失。永平苏屯乡农业社今年即因此而受到损失。如打旱谷本是初次试种,一下子即种下三百六十多亩,又未加强技术指导,因而造成减产十四万多斤的损失。该社往年种荸荠近一百亩,也有销路,一亩可以收入九十元左右。今春某些干部认为荸荠不是主粮,只种了八亩,其他改种水稻,由于田坏产量很低,损失约七千元左右。
(二)贫农收入较少。满江社各阶层社员收入情况是:
阶层  户数 人口数从社分红 家庭副业收入 合计 (每人平均) (每人平均)
贫农  536 2232  73.6元  7.7元 81.3元
中农  224  1178 78.9元  12.7元 91.6元
原富农 44 223 84.9元 17.0元  101.9元
原地主 49  222 86.8元 11.0元  97.8元
原小土地 7  31  75.9元 14.8元  90.7元
出租者
两个社都是贫农收入最少;原富农分子收入最多;中农和原地主分子收入大体相等。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据研究有五个原因:
(1)贫农每户人口和劳动力少于其他阶层。满江社各阶层人数和劳动情况是:
阶层 户数 人口数 每户平均人数 每户平均劳动力数
贫农 536  2232人 4.1人   2.0
中农 224  1178人 5.2人  2.5
原富农 44 223人  5.0人 2.6
原地主 49 222人  4.5人 2.4
原小土地 7 31人  4.4人 2.0
出租者
(注:半劳动力两个折一个整劳动力)
(2)虽然土地改革后贫农的生产和收入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底子仍比中农薄弱,家庭副业也少,加以生活有困难,有些为找钱糊口出工较少。如永平前进社不少贫农家中不但未养猪,甚至连一个鸡都没养。
(3)合作社作到了组织和监督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生产,组织他们开荒、参加水利工程,但是对帮助贫农多出工却作得不够。有些贫农缺零花钱,时常因为卖几个鸡蛋或一只鸡也要赶一天街。前进社在栽秧后有些农民为找零花钱不能多出工,社干部当时曾采取两个办法解决:一是组织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出工;二是提高工分,有的一天可得三十分左右。这样,贫农就更加吃亏。
(4)帮助贫农发展家庭副业注意不够,如满江社贫农家庭副业收入每人平均才七元多,中农则平均每人十二元,富农分子平均每人十七元。又如前进社有的贫农过去每年藕的收入不少,全乡几十亩藕田,多数是贫农的,本来应该仍留给贫农自己经营,也归社了。
(5)从一些零星情况看,有某些贫农由于生产技术较差,只能从事大路活,就是出工不少得的工分也不多。
(三)今秋分配中除了要重视对粮食的分配外,还要重视现金的分配。现在干部对这个问题还注意不够。前进社可以组织分配的现金有:卖余粮款二万四千四百多元;卖烤烟款一万元;副业收入八千元;土瓜收入一千二百元;其它收入三千二百多元;共计四万六千八百多元。扣除各项开支,实际参加分配的现金是二万四千九百多元,平均每户可分五十元。但在现金分配上,有些社干部只注意社内扩大再生产,对社员生活却注意不够。
从这两个社的情况看,在分配过程中,发动社员开家庭会,作收入、支出的打算,帮助农民安排生活把钱花好,也是很重要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