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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运输部门陋规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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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2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广东运输部门陋规多
我们是广东省商业厅的干部,同交通运输部门打交道的时候很多。从日常接触中,深深感到广东省交通运输部门的有些规章制度,对于促进物资交流是不利的,借报纸一角提出来,希望广东省交通运输部门考虑改进。
何来一吨重的水牛
首先是运费不合理。广州海运局规定,从海南岛的海口运到广州,每头水牛按一吨重计算运价,每头黄牛按八百公斤计算运价,每头猪按二百公斤计算运价,每头羊按一百公斤计算运价。实际上每头水牛只有二百至三百公斤,黄牛只有一百五十至二百公斤,猪只有六十至八十公斤,羊只有十八至二十五公斤。这就是说,运一头牲畜需要交三、四头的运费。按照这个计价办法,运一头水牛就要收运费十四元五角。航运局的收费标准还要高,每头水牛他们要收十九元五角八分。此外还要缴纳海口出仓费、驳船费、卸驳上大船费、船上搭架费、保险费以及港务费等等,总计大约要占牛价的40%以上。这样高的运费严重影响了海南岛菜牛和生猪的外运。海南岛每年外运的菜牛约两万到三万头,因为运费过高,每年约有30%—40%的菜牛运不出来。以致造成这样的局面:一方面广州市肉食不够,一方面海南岛有牛又卖不出去。
罚别人不罚自己
第二是有些罚款不公平。按说罚款是为了督促双方更好地执行合约,可是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的罚款制度却只罚托运单位。例如今年5月12日上午,广东省百货公司按事前双方已订好的运输计划,向广州市运输公司要十四辆汽车到南岸仓库运四十吨货装船。但运输公司上午只派去七辆汽车,直到下午四点钟以后,才又加派七辆汽车,由于车子到的时间太晚,开船的时候,仍有十二吨货物没有能装船,结果百货公司的货物不仅没有能按计划运走,反被以“不按时装货”罚了一百九十四元的空舱费;今年7月间,阳江县食品公司,请广东省运输局所属阳江运输站按计划派七辆汽车装猪到开平三铺镇,再转船运往广州,但阳江运输站到时只派去三辆汽车,其中有一辆行驶到半途又抛了锚,当两辆汽车赶到三铺镇的时候,船已经开了,结果阳江县食品公司不但没有能把货物按时运走,还被船方罚款一百二十多元。这两次罚款事件都是“托运单位不按时装货”,因而被罚了款。可是托运单位不按时装货,是受了广州市运输公司和阳江运输站等运输部门不按计划派车的影响,而这些运输部门是一文也罚不到的。更气人的是今年1月份英德航运站怕运输计划完不成,要求国营商业部门把2月份的物资提前下调,商业部门根据他们的要求提前托运了一部分货物,事后这个航运站却又以商业部门超计划调货违犯运输规章向商业部门要求罚款。这种种不合理的罚款,每年都使商业部门遭受到很大损失。
四分五裂托运难
第三,广州市铁路、航运、海运、汽车等交通运输部门没有统一的联合运输,加上广州市运输公司的装卸单位和市内汽车运输互不衔接,形成运输中的四分五裂现象。托运单位发货起运必须跑遍铁路、航运、海运、汽车等所有运输部门,否则东西就很难运出。例如把广州市的工业品运到雷州半岛去,先要向广州市运输公司和搬运站申请派汽车和工人到仓口出货运到码头,再跑到海运局申请派船装货起运到湛江,到湛江后还要跑到运输局申请汽车运到县里去。缺一个地方不跑到,货物就不能运到目的地。
各运输部门都要求托运单位的运输计划做到百分之百的准确。没有计划就没有人受理,但托运单位的计划送到铁路、水路、公路等运输部门后,批出来的却互不衔接,火车、轮船、汽车又各有各的要求,因而经常发生有车无船、或有船无车、有货运不出去的事情。例如今年7月份汕头纺织公司惠阳调拨组,编造了三百三十五吨棉布运输计划,广东省运输局不按计划调配车辆,其中有一百三十多吨就没能按计划运到各需要地区,曾使市场上棉布供应一度紧张。
分段运输麻烦多
第四、珠江航运水系有主流和支流互不侵犯的分工规定。从广州到老隆四百三十多里的东江水道,本来是直达航道,一向比较方便,但被不合理的运输规定分成广州到惠州,惠州到老隆两段运输,不得越境,这样不仅拖长了运输时间,并且使每吨百货增加了二——三元的运价;从罗定、信宜等县运生猪、家禽到广州,因为规定支流运输范围只能到南江口。因此船到南江口以后,货物就得上岸入仓,等主流运输范围的船来了以后,再出仓转到主流船上运往广州,否则就是违犯规定。这样不但增加了运输费用,并且增加了两天的运输时间。这些规定除了增加运输工作的麻烦,堵塞商品正常流转以外,实在找不出它有什么“优越性”。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对运输工作的影响是不堪设想的。
范琳 胡迪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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