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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借故发牢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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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27
第4版()
专栏:对批评的反应

不该借故发牢骚
中共淮南煤矿委员会来信:8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批评淮矿工人报记者作风问题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三等餐’引起的不愉快”),尽管在某些具体情节上有些出入,基本精神是对的。记者昝振中等对矿务局办公室副主任韦洁滋有些意见,但没有向领导上很好提出,而是借故发牢骚,退饭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我们已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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