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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多此一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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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1-2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何必多此一举
今年4月,中央轻工业部、食品工业部、商业部发下了卷烟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的指示,规定:非合格品商业部门可以拒绝收货。从此以后,许昌市的两个卷烟厂和商业部门对产品质量的争执就越来越厉害了。商业部门说产品质量不合格,不收货,致使工厂被迫停工。仅第二季度因停工共损失国家税收、上缴利润、停工生活补助费等一百二十万元以上;工人的收入也因而减少。大批的产品还积压在仓库里,面临着霉坏的危险。
争执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质量问题,实质上是销路问题。这两个厂的部分产品质量的确不合乎中央三个部规定的标准,但并不是所有产品的质量都不合标准。商业部门所以拒绝收货,主要是因为销售计划一直完不成(如许昌专卖公司5月份只完成销售计划的48.4%),仓库里积压着大批商品,于是就以“不合规格”为理由拒绝收工厂的产品,以便处理积压。
销路为什么成问题呢?这两个烟厂最近派人到周围各县进行调查,发现传统市场被打乱了,许多市场上出现了“供非所求,求非所供”的情况。许昌裕大烟厂的产品多销在许昌专区东部各县,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但自1955年以来,这里已经买不到这个厂的烟了。据说这是商业部门为了“克服名牌货思想”才不往这里调运这种烟的。许昌烟厂的“大喜”牌等卷烟,以前在禹县、周口等地也是畅销货,近来市场上也买不到了。原因也是商业部门为了克服名牌货思想而不往这里调运。
工厂应该提高产品质量,使一切产品质量都达到中央规定的标准。但是要克服工厂和商业部门关系不协调的缺点,还需要商业部门停止那种打乱产品传统市场的所谓“克服名牌货思想”的做法。这种做法,弄得工厂停工,商业部门完不成销售计划,消费者买不到自己喜爱的产品。这真是何苦来呢? 庄在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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