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云南省领导机关采取措施 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02
第3版()
专栏:

云南省领导机关采取措施
  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制度
本报昆明电 云南省领导机关正采取积极措施,纠正对粮食销售的不加控制现象,坚持在统购统销制度的前提下保证必须的定量供应。
今年三季度开始后,云南省粮食销售不正常的增加,超过计划11%,比去年同时期增加了48.2%。个别地区,几年来存下的大豆,几天就销完;有些地区面粉供应紧张。出现这样情况的原因,主要是销售制度掌握不好。例如楚雄专区擅自大量印制农村猪料票;永平县购粮不用粮票,不用证明,农业社开出花名册,粮食部门即凭册卖粮。开远县县长还宣布:“籽种、饲料、面粉都不收粮票,不办任何证明。”许多地区,供应原是正常的,但一不要粮票,立即发生了紧张或脱销的现象。
针对这一情况,云南省有关部门决定采取如下的措施:(1)要求各地切实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检查粮食销售的指示,对粮食工作进行一次深入的检查,把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的销量控制起来,何时缺,何时供应。在保证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坚决执行计划。(2)严格执行粮食供应制度,纠正不收粮票、不列入定量供应的做法;订购生猪饲料必须根据省下达的指示执行。(3)今后籽种原则上由农民自选自留,农业部门只作优良品种的推广和调剂;粮食部门只从商品粮食中选出可作籽种的粮食储备一部分,以供应受灾地区或与农民调换。(4)控制销售,对叫喊缺粮的必需查明,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