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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采取措施 加强对自由市场的组织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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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04
第3版()
专栏:

武汉市采取措施
  加强对自由市场的组织领导
本报武汉电 近一个月来,随着各地农村自由市场的开放,武汉市场上农副产品如母鸡、鱼、牛肉等逐渐增多了,水果的价格也有所降低,但是,由于有关部门对自由市场的组织领导工作没有跟上,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不仅有许多非统购的和非国家掌握收购的商品,而且属于国家统购和国家掌握收购的物资,如油料、猪肉等等,也在市场自由经营,自由要价。某些商品的价格,竟比国家牌价高出一倍甚至几倍。某些手工业者盲目提高自产自销的产品价格。市场上无证的摊贩在大量增加,投机现象在滋生。这种情况使得广大市民对于物价和市场秩序极为不满。武汉市人民委员会不断接到大批群众来信,要求政府对目前的市场加以管理。
11月27日,市人民委员会财粮贸办公室开会研究了市场情况。会议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自由市场的领导:第一、在市场的物价方面,要求国营商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一方面允许有一定范围内的价格自由;一方面在价格偏低偏高的时候,采取收购、抛售、议价等办法来稳定物价,制止投机。国营公司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随时主动挂出牌价,领导市场物价。第二、国营商业部门将在各区分别设立若干商品的交易所或行栈,本着“服务周到,经营方便”的精神开展业务,通过它们领导自由市场的交易。第三、工商行政部门在12月底以前,对全市的无证摊贩,作一次审查登记,对不批准营业的商贩的生活,进行适当安排,对市场中的
“二道贩子”确属需要的才批准其经营。对买空卖空,转手牟利的行为和商贩中哄抬价格、掺假掺杂,短秤少码等欺骗敲诈等的行为,要严格加以取缔。第四、要求国营商业部门对自由市场中有关广大群众需要的商品,随时掌握足够平稳市场物价的货源,在自由市场中起吞吐的作用。  (张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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