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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合理地使用电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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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07
第4版()
专栏:

  应该合理地使用电报
  吴庆彤
公务电报是国家机关上下联系指导工作的一种工具。目前在国家机关中,使用电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过多地不合理地使用电报。如国务院1956年上半年发出公文五百五十八件,同一时期发出电报六百五十一件。经过粗略检查,这六百五十一件电报中,有35%不该用电报,27%不该用电报形式(没有经过密码翻译和电讯传递),都应该用公文,只有38%是应该用电报的。据了解,在其他机关也有类似现象。
电报所以过多,一方面是由于电报本身具有“快”的优点,同时由于历史习惯,电报的处理程序多是先送领导同志,因而给电报又增加了“能直接和领导同志见面,便于解决问题”的优点;另一方面,什么样的事情用公文?什么样的事情用电报?既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又没有人进行监督控制。因此,有些本来不急的事情,只是为了“引起受文机关的领导同志重视”,“便于解决问题”而发电报。甚至发给住在同一城市的机关的文件,也用电报,因为完全不必要通过密码翻译和电讯传递,于是就产生了电报形式的文件。
我觉得有必要指出:有些机关,收到电报后,不分轻重缓急,都先送领导同志的作法,是不够妥当的。其实,有些事务性的电报,可以先送主管部门处理,以免把领导同志拖在文件堆里,助长官僚主义。有的机关把所有的公文都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来处理,以致形成公文旅行,失时误事,这种官僚主义的做法,应该加以纠正。
过多地不合理地使用电报的主要害处是:一、增加了不必要的电报费开支。如国务院每年开支电报费约在五十万元左右,如果按不该发电报的占已发电报的47.9%计算,一年即浪费二十四万元左右。这仅是国务院一个机关的数字,如果把全国的浪费数字加起来,将是一笔很大的数字。再加上增加编制的浪费数字,更是不可胜计。二、由于保密制度的限制,用密码电报发出的行政业务事情,受电报机关不好处理。三、电报形式的文件和密码电报混在一起,许多机关不得不当密码电报处理,徒然加上了许多不必要的保密限制,也影响了这些文件的正常处理。假如不当密码电报处理,又容易给密码电报的保密管理招致漏洞。
目前我国的交通条件,已较战争时期有了根本改善。不仅有遍及全国的邮递组织,而且还有机要交通组织;多数省份不仅有现代化的水陆交通,而且还有航空交通,我们应该根据这种新情况,压缩电报的使用量,取消电报形式的文件。
我认为,使用电报的原则应该是:既紧急又机密的事情用密码电报。只紧急不机密的事情用明码电报。不紧急的事情,不论机密与否,都应该使用公文。文字过多,有附表的文件,应尽量使用公文,不用电报。
如果上述原则正确的话,如何贯彻实行呢?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应注意合理地使用电报。
二、住在同一城市的各个机关之间的来往文件,禁止使用电报形式,一律改用公文。
三、授权各级秘书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必要的监督。对于不必要用电报,可以用公文传递的文件,经与主办单位联系后,可以改用公文传递;或将发给许多地方的同一文件,根据缓急程度,在不误事的原则下,分别电发、陆送。
四、鉴于许多机关还没有划分明密的标准,由中央制定一个统一的能够满足各方面需要的标准又很困难,因此,各机关就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研究制定一个粗略的暂行办法,经过实践逐步求得完善。由拟稿人根据这个办法划分明密,秘书部门注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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