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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不在高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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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07
第8版()
专栏:

“有理不在高言”乌丙安
生活中常碰到“得理不让人”的现象。有些人偶然抓住别人的一条小辫子,就不放松地纠缠起来,甚至大加斥责,满世界宣扬。这些人常常寻找机会以“有理”为凭借,发表各种各样带有刻薄成分的“高言”,使人闻不到善意的气味。
11月22日人民日报第八版刊载的“不要蛮改”(作者林如稷)一文,就颇有“得理不让人”的味道。这篇文章抓住了某编辑把作者引用鲁迅先生文章中的“满清”改为“前清”这条倒霉的小辫子,大加斥责。说什么“这也要算今年纪念鲁迅逝世二十周年中一件奇事吧”,什么“这位编辑同志自立的清规戒律……”,什么“我想请教于这位过于拘泥的编者,并请他拿那样改过的文章来试看一下,是不是会哑然失笑”,什么“教条主义的编辑”等等。这位编辑同志的错误,该当批评。但是,又何必一定要大肆嘲讽、痛斥一番呢?批评者的目的在于帮助别人改正错误,因而总是“以理服人”。如果揭发别人的错误,只是为了泄胸中之愤,大快己心,那末,他必然是气势汹汹地“得理不让人”。常言道,“有理不在高言”,值得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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