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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步“书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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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09
第7版()
专栏:

  偶步“书林”
  史断
半年以前,工余或者例假的时候,我偶尔也跑跑杭州的古书店,花上一元、八角,拾几本古旧书籍回来看看。那时的书价确实便宜,三、五块钱可以买到一部清初精刻的诗文集;白棉纸的明版书,也只不过几块钱或几十块钱一部。我买过一部万历年间邓原岳刻的白棉纸的“世说新语”,就只花了六块钱。现在,我是偶尔又偶尔地跑跑了。倒不是没有兴趣,而是:一则买不起,书价半来年上涨几倍到几十倍;二则买不到,几乎除了旧教课书,其他的都被外地的什么阁、什么斋之类的古书店大捆小捆地捆载而去,书架上有时“空空如也”。
古籍是我国文化遗产的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古书业对于古籍的搜集、保存和流通起着重要作用,这都是应该肯定的。古籍及其行业过去曾经一度被不正确地对待过,如论斤计价,强迫改行之类,这当然不对。目前有的地区对古籍尚漠不关心,对访书者多方作难,可见这方面的问题尚很严重。西谛同志在“漫步书林”中曾为此大声疾呼,这我完全护拥。但是我又觉得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需要重视起来,即对于古书业的领导和改造问题。
这中间存在一些什么问题呢?就杭州的情况来看,似乎至少有这样几个问题:(一)古籍的价格问题。古籍是很难计算成本的,也不能像红糖白糖那样规定毛利几分;但它与其他商品之间、同一商品的不同品种(版本不同,印刻纸墨不同等)之间应该有一定的合理比价,我想这也是肯定的。现在,古书店可以任意讨价和抬价,成了“无政府状态”。一本明朝郑若曾著的“江南经略”,收进只有几十块钱,出卖时讨价千元,终于以四百元高价卖给来熏阁;七十二册敌伪时期出版的文艺杂志“文心”,有什么文献价值呢?只因少见,居然也卖了二百元;一部普通版本的高邮王氏的“读书杂志”,第一次讨价八元,第二次就要三十二元;连两小册的“佝偻集”(原价一元一角)也要卖到十几元,这些是什么价格!为什么把古籍价格这样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操纵在名义上已经公私合营、实质上尚未进行重大改造的私商手里?全业公私合营以后,其他行业的商品都在逐步提高质量,降低价格;独有这一行业的“商品”狂涨不已,这现象是否完全正常?(二)经营的方式问题。城市和农村的确散存着大批古籍,有些极有价值的书籍和文献当作废纸在毁掉,这也时有所闻。古书业的从业人员深入民间,把这些古籍收购上来,从毁灭中“抢救”出来,加以保存和流通,这是在做对人民有益的事情。杭州也确有几家古书店从废纸里“抢救”出不少太平天国的文献。我认为这是古书业经营方式上的正确方向。但现在却不是如此,他们很少真正深入到民间去收购和“抢救”了;而代替以书店与书店之间的互相套购,层层转贩。北京、上海的书商大批拥到杭州来,包了栈房,请客、游湖,抬高书价(如原书店标价一元,他们给一元二角,唯恐书价不涨)大事套购;杭州的又大批拥到绍兴、宁波、江西、湖南去;杭州各书店之间又互相套购。就是这几本书,你贩来,我贩去,所得的结果,除了书价凭空涨了几倍到几十倍,古书业获得空前利润,购买者
(公家和私人)倒霉以外,对文化事业究竟有多大益处,这是值得冷静考虑的。这一经营方式究竟与旧社会的投机商的经营方式有多大差别?(三)对私方人员的教育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的文化事业服务,这应该是公私合营后的古书业中私方人员的工作态度和目的吧。但现在有些私方人员却不是抱着这样的态度和目的来从事工作的。如有一家存书很多的古书店,为了谋取高价,解放以来长期把大批古籍囤积不卖,最近已经发现有六千斤古籍被虫蛀得完全不能用了,这是多大的损失!多大的罪恶!
偶步“书林”,略有所得,拉杂写出,供有关方面参考。倘能引起注意,亦“书林”一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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