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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和父母之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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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13
第8版()
专栏:

子女和父母之间
马铁丁
人民日报漫画“分家”(11月27日)——一条肥猪,兄弟俩个争;一个木盆,妯娌俩个抢。把自己的母亲,像皮球似地推来推去。这种现象,在农民中间存在,在干部之中也是有的。我还记得人民日报登过一篇小品文,讽刺沈阳的一对作家夫妇,为了“节省”开支,对老年人百般折磨。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化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即使对自己的双亲残酷无情,也在所不惜。
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种现象:子女做“官”,父亲马上升为“官老爷”,母亲马上升为“太夫人”。人民之“官”,享有特权,已经是不应该的了;他的家属,虽然对革命无功绩,对社会无贡献,也跟着享有特权,那就尤其不应该。我们希望不应该的事,最好不存在。但是,事实总是事实。开一个干部晚会,一方面许多干部发不上票,另一方面,也经常发现,前排坐着既非干部亦非来宾的老公公老太太(专门为家属组织的晚会,另作别论);到公园、戏院去的小汽车,有很多都是坐的“官”的爸妈;某些医院,病情严重的干部不得其门而入,而病情不论轻重的所谓有来历的家属反可以登堂入室;更有甚者:父母亲死了之后,拿公家的钱去大办筵席,大做丧事,父母与子女之间,很有点一同高升的味道。
父母把自己的子女抚养成人,使“幼有所长”,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子女敬爱自己的父母,使“老有所终”,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同时,父慈子孝也是人的天性。对自己的父母残酷无情,是我们所反对的;由自己以至上自父母、旁及亲友一律享有特权,也为我们所不齿。让我们在共产主义的道德基础上建立天伦之乐吧!让那些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脏东西一齐被埋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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