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阅读
  • 0回复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青年生产队应该继续发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15
第3版()
专栏: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青年生产队应该继续发展
一年来各地农业社的青年生产队在增加生产方面是有很大成绩的——有些同志认为建立青年生产队好处少、坏处多——建立青年生产队就会削弱别的生产队的劳动力和骨干力量吗?——青年生产队会搞坏生产、减少收入吗?——建立青年生产队就会使半劳力、辅助劳力不能合理使用,就会拆散农民家庭吗?——把青年分散在各个队才可能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吗?——这些问题实际上都不成为问题——青年生产队应该保留和继续发展——在建立青年生产队的时候应该适应各地各社的具体条件
留照
去年冬天和今年春天,随着合作化运动的高涨,在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内出现了大批青年生产队,它们是在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以青年为主要成员,吸收一定数量的成年老年农民为技术指导的生产组织。据不完全统计,队数大约有十五万个左右,队员在四百万人以上。
许多青年生产队在农业社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试行和推广各种增产技术措施,和自然灾害作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许多青年生产队被称为“重点队”“带头队”“先锋队”“示范队”“试验队”。它们的成绩,博得了家长和老年人的赞许。
但是,各地在建立和领导青年生产队的工作中也还有一些问题。例如:有的青年生产队内缺乏足够的技术骨干;有的青年生产队的队员生产积极性很高,但对身体健康注意不够;有些社不够条件建立青年生产队也建立了;少数青年生产队的组织形式和成员不够妥当;还有由此引起的其他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总的来说,青年生产队这种组织还是好的。
目前的主要问题并不在以上这些问题本身,而在于我们有些同志对青年生产队这个组织形式的看法上。有些同志认为建立青年生产队是好处少,坏处多;或者干脆认为建立青年生产队就会打乱农业社的自然分工,因而是错误的。因此,有些不应该解散的青年生产队被解散了。
青年生产队到底需要不需要呢?这个问题确是值得加以研究的。
有的同志说,建立青年生产队,就会削弱别的生产队的主要劳动力。实际情况并不如此,绝大多数青年生产队只是由合作社内一小部分青年组成的,而不是把合作社里的青年全部抽出来。在青年生产队里,除了大部分是青年以外,也还有少数的成年老年。
根据江苏省三十六个县五千五百零四个青年生产队的调查统计,共有队员十五万二千六百七十四人(平均每队不到二十八人),其中青年占总数的70.2%(平均每个队的青年不足二十人),成年人占总数的29.7%(平均每队约八、九个人)。这对于平均每社一百多户的农业合作社说来是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的。
是不是削弱了别的生产队的骨干呢?并没有。在这五千五百零四个队里,平均每个青年生产队只有一个党员,有些地方每个队还平均不到一个党员。在青年生产队里团员略为多些,但平均每队也只有四、五个。
据东台县新团乡新团农业合作社今年5月的调查,全社共有十三个生产队,党员四十八人,平均每队三个多人,团员七十九人,平均每队五个多人。这社有一个青年生产队,属第一大队领导,同属第一大队领导的还有“新新队”和“新团队”,这三个生产队的劳动力情况是:“青年生产队”的青年劳力占65.4%;“新新队”青年劳力占25%;“新团队”青年劳力占30.18%。这个社里没有建立青年生产队的第二大队的两个队,劳力情况是这样:一个队青年劳力占25.3%,另一个占25%。由此可见,建立了青年生产队对于各个队的劳力的分配并没有多大影响。
那么,骨干的情况又是怎样呢?这个社的第一大队里的三个队的情况是:青年生产队有党员一人,团员十一人,“新新队”有党员四人,团员六人,“新团队”有党员六人,团员七人。由此可见,青年生产队建立以后,并不一定会削弱其他队的骨干力量。
也有人说:“青年生产队会搞坏生产”。这种说法也不对。江苏省震泽县有五十个青年生产队。今年这个县夏季平均每亩地收小麦二百四十五点五斤;三十八个单收单打的青年生产队的产量,平均每亩收二百七十一点七斤,比全县的平均产量高出10.71%。这个县星火社的青年生产队,创造了全县历史上小麦产量的最高纪录,每亩达到七百四十三斤。许多没有建立青年生产队的合作社都要求建立。因此,中共震泽县委今年8月份作出了继续建立青年生产队的决定。
产量较低的山区和丘陵地区,青年生产队的作用还要突出。根据江苏省江宁县一百二十个青年队的夏收统计:有九十四个队小麦平均亩产量超过全社的平均产量,全县一百四十二个青年生产队的平均亩产量超过全县平均产量的44%。六十六个青年生产队被评为合作社的红旗队,七十二个队成为合作社的基点队。
有人怀疑青年生产队收入不一定能增加。那么,就看一下星火社的夏季预分情况吧。这个社的青年生产队和第七队相邻,土质等条件大体相同。收入比去年增加一百五十元以上的,青年生产队有四户,第七队没有;增加百元以上的,青年生产队有六户,第七队二户;其他户的收入,青年队也不比第七队少。由此可见,只要领导得好,青年生产队是否能增加收入的问题,也是不存在的。
还有人认为,如果青年生产队里的青年占了60%—70%,队里的半劳力和辅助劳力就必然不足,因而会造成生产上的困难和劳力的浪费;又有人以“青年生产队拆散农民家庭”为理由来责备青年生产队。这些都是片面的说法。
首先来看看半劳力和辅助劳力的问题。例如江苏的几千个青年生产队中,有近三千个是以户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青年占60%—70%,而辅助劳力和半劳力的配置也是恰当的。这里,我们还要看到,即使不完全以户为基础来建立青年生产队,只要农业社适当加以安排,半劳力和辅助劳力也不会发生多大问题,因为青年生产队中的青年虽然占60%—70%,这当中还包括一些十八岁以下的青年和青年妇女,这些人大多数是半劳力和辅助劳力;此外,青年生产队还包括一部分成年老年,其中也有半劳力和辅助劳力。以四川省乐山县安谷乡的三个青年生产队为例,三个社的总劳力情况是:全劳力四百零七个,半劳力为五百四十三个,辅助劳力三百三十三个;半劳力和辅助劳力的总和相当全劳力的两倍强。而这三个青年生产队的劳力是:全劳力十七个,半劳力三十一个,辅助劳力五个,半劳力和辅助劳力的总和也相当全劳力的两倍强。
青年生产队和家庭的关系如何呢?随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合作社的劳动分工的日益细致,一家人不一定都非一起劳动不可。即使在农业合作化以前,也不是一家人全部去劳动的,更不是全部同时到一个地方去劳动。因此,拆散不拆散家庭,同建立青年生产队并没有多大关系。
还有些同志不同意建立青年生产队,他们的理由是:青年富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如果把这些青年分散在各个生产队里,可以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同时又可以避免由于建立青年生产队所引起的“麻烦”。
我觉得,提出这种意见的同志没有把以下两个问题搞清楚:第一,发挥农村青年积极带头作用的办法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把青年分散到各个生产队是一种办法,而这办法并不排斥建立青年生产队的这种办法。至于有些同志把青年生产队作为发挥青年积极性的唯一办法,而忽视了发挥其他青年的积极性。这只是工作上和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是应该纠正的,但没有理由因此就来否定组织青年生产队这种形式。第二,事实证明,青年生产队这种形式有它独特的作用,而不是其他办法可以完全代替的。合作社为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办法之一就是把一部分最积极、最少保守思想的青年集中起来,组织青年生产队,发挥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以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经验来说,分散在各个生产队中的青年,如果遇到保守思想的抵触,他们没有自己负责的土地,就很难办到。有了青年生产队,就可以先在一部分土地上做出样子来。在今年许多地方推广先进技术经验的工作中,都可以看到青年生产队起了独特作用。这里还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过去,我们培养和发现了不少丰产模范人物,起了示范的作用。但是,丰产的模范个人较多,先进集体较少,丰产的面积常常很小,影响往往不很大,甚至还有些群众怀疑这是不是偶然获得的成功。如果有这样一个生产队,在较大的面积上从头到尾地贯彻一系列的增产措施,因而获得了较高的产量,群众就会心悦诚服了。
总之,我认为对青年生产队这种组织形式应该采取肯定的态度。但是,这决不是说,青年生产队都很好,没有什么问题了。问题还是很多的。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可分两个方面:一是组织的问题,二是领导的问题。有些没有条件建立青年生产队的农业社也勉强建立了;有些队青年骨干集中过多,或者青年过少、名不副实等等,都是组织方面的问题。领导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党组织和社的领导干部认为青年生产队是青年团的事,因之对它领导和帮助不够;有些只注意了培养“典型”,很少考虑到青年生产队的示范作用等。这样的“典型”是别的队没法学习的。这些问题,各地已经注意进行纠正。
根据一年来的经验,在适当的情况和条件下,青年生产队只要能够建立,就应该继续建立;只不过,建立青年生产队必须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青年生产队一般不宜过大,能有三十个左右的劳动力就可以了。在百户左右的合作社里,可以单独建立青年生产队,或者在生产队里设立青年生产小队。(二)青年生产队只能集中全社一小部分青年,以不妨碍其他生产队中劳动力的自然搭配为原则。(三)青年生产队里的青年劳力应占全队劳力的55%—65%左右。青年过少则名不副实,过多既有困难,也不必要。(四)青年生产队必须有较强的行政领导和技术指导力量。(五)以青年多的户为基础,适当抽调青年组成生产队为最好,队员的居住也不可过于分散。山区和村庄分散的农业社,不宜建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