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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权”的“新的认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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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15
第6版()
专栏:国际札记

对“人权”的“新的认识”
艾森豪威尔总统最近突然关心起“人权”来了。
几天以前,他宣布把1956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的八周年纪念日——规定为“联合国人权日”。到了这一天,他又发表一个声明,慷慨激昂地唱了一番高调。
艾森豪威尔为什么忽然起想“人权”来了呢?总统先生说:匈牙利反革命匪徒的下场使得他“心中充满了悲痛的情绪”,因此他认为今年“自由世界有极为迫切的原因要以新的认识和决心来纪念人权日”。
谁都看见:当匈牙利反革命匪徒用惨无人道的手段杀害正直的爱国者的时候,艾森豪威尔暗暗称快,默不作声;但是当这些杀人犯被镇压下去以后,“悲痛的情绪”就涌上了总统的心头。原来,在总统先生看来,“人权”就是刽子手杀人放火的“权利”;如果有人制止了这些刽子手的恐怖行为,那就是“人权”受到了“否认”。
其实,要求对“人权”有“新的认识”,这也并不是艾森豪威尔首先提出的新见解。在美国,由美国人民的伟大祖先在1791年通过而列入宪法的“人权法案”,早就被统治集团看成不合时宜的眼中钉了。因此,他们在1952年12月中旬把写着“人权法案”的宪法原稿从人民的眼前搬开而埋葬地下。于是,三K党、联邦调查局、非美活动委员会轻松地吐了一口气,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地来放手行使他们残杀黑人、镇压工人、迫害进步人士的“人权”了。
记得在1952年1月,曾经当过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总统的豪塞·费盖列斯先生在美国“经济学和社会学”杂志上答复过“在美国有没有人权”这个问题。他说:“只在纸上,只在宪法原稿上。”但是,这位哥斯达黎加共和国过去的总统还应该知道,今天在美国写在宪法原稿上的早就算不得“人权”了,美国统治集团对于“人权”已经有了“新的认识”。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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