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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业费用在人民事业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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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16
第3版()
专栏:

把事业费用在人民事业上
高长任
湖南省财政厅监察室检查了安仁、桂阳等十五个县的财政总预算,发现各县在购置费的开支上,都有程度不同的铺张浪费现象。这种浪费现象特别普遍而严重的,是在县的农业、林业、水利三个部门。
安仁县农业局今年花一千二百元买了自行车、照相机和收音机。桂阳县前农林水利局(现在已经分成三个局)在今年上半年召开过四次会议,借会议之名,买了四部自行车、五座闹钟、七个热水瓶和一些别的物品,也是花了一千二百元。这些物品,会后就由这个机关里的一些负责人私自取用了。隆回县农业局最近又订了一个类似的花一千五百元钱的计划。据九个县的农、林、水利部门统计,像上述的开支,已经达到五万多元。就在12月上旬,湖南省财政厅监察室还不断接到下级监察机构寄来类似的材料。
为什么各县的农、林、水利部门花钱这样突出呢?原来他们“钱多”。这笔钱不是预算中的行政经费,而是国家拨给他们为发展农、林、水利事业的经费。今年,许多县的这笔事业费没有花完,于是,这些单位的负责人便利用种种名目来任意开支。而有些县的人民委员会对他们这样随便花钱,也照样批准,因为这样既可以照顾干部情绪,也不致影响县里的财政总预算。
且不说把事业费随便用于其他的开支是违反财政制度的,就来看看他们买的这些东西是不是工作上真正必需的吧!湖南农村的道路是狭小崎岖的,干部下乡很难利用自行车。结果,他们买的自行车的唯一用途,便是供给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在不大的县城里骑着车逛街兜风。而照相机也是供他们私人使用。还有一些单位买的打字机、计算机,一年很难用上几回。
据湖南省财政厅监察室检查,挪用事业费作挥霍性开支的,除了农、林、水利部门之外,在其他单位也普遍存在。这里,我不想替这些部门的负责人戴上许多大帽子,只是建议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明年事业费的开支上,订出一个严格的制度;并且希望那些基层单位的负责人,今后把事业费真正用于人民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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