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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签订海上运输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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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21
第1版()
专栏:

中越签订海上运输协定
新华社河内20日电 中越两国政府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今天下午在河内签订了海上运输协定。
根据这个协定,两国商船可以在双方的通商港口之间通航,从事货物和旅客的运输。缔约双方的船只有优先权来载运两国之间经由海上运输的旅客和货物。双方还要相互交换海上气象报告和有关助航设备的助航情况来保证双方商船航行的安全。
中国港航监督局长李清和越南航运局长李文森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在签字仪式上,李文森致词说,中越海上运输协定的签定,使中越两国间在交通邮电方面的合作得到更全面的发展。这个协定将更加巩固中越两国之间的密切关系。
李清在致词中说,中越海上运输协定的签订体现了中越两国之间深厚的兄弟友谊,标志着中越两国之间合作的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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