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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犹不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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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23
第7版()
专栏:文化工作述评

过犹不及
屠岸
自从戏曲剧目“开放”以来,各地文化主管部门都积极组织戏曲艺人发掘传统剧目。如广东省海南岛的琼剧就已发掘出三百多个剧目,福建省的闽剧、高甲戏、芗剧、梨园戏、蒲仙戏等剧种共已发掘了六千多个剧目,四川省的川剧剧目鉴定工作本来早就在做,近来更有进展,已发掘一千二百多个剧目。与此同时,许多戏曲剧团纷纷上演传统剧目,搬出骨子老戏,“百花齐放”,蔚为大观。多年不演的京剧“四郎探母”就是重新演出的无数剧目之一。还有些戏是孤陋寡闻的我过去从未看过的。例如上党戏的“三关排宴”,内容是佘太君与萧太后在三关排宴,佘太君要杨四郎回去,铁镜公主摔死孩子,自己碰死在阶前,四郎终于被佘太君带回南朝,被迫碰死在殿上;又如川剧“后帐会”,铁镜公主带了儿子偷到宋营与杨四郎会见,被说服投降宋朝,等等。像这些动人的传奇,要不是“剧目开放”,恐怕永远见不得天日。这是值得大大高兴的。
但在这百花盛开的花园里,近来也长出了不少荆棘和蒺藜,不小心的人是会被刺伤和绊倒的。翻开各地报纸,仔细去看看各地的上演剧目广告,就会发现不少内容有害的戏在上演;更多的剧团是不在报上登广告的,因此从报纸上还无法看到各地上演剧目的全貌。事实上是连“大劈棺”、“杀子报”、“铁公鸡”、“老妈开嗙”等有毒的戏,也在“百花齐放”的借口下“还魂”到舞台上来了。
剧目“开放”打破了各式各样旧的和新的对剧目的清规戒律,纠正了剧目工作中“一言以毙之”之类的粗暴作风,为戏曲剧目的翻身、积累、繁荣提供了有力的保证。这是天大的好事。但这并不是说因此一切剧目都可以不问其内容,任意演出了。文学艺术具有社会教育作用——好戏使人得益,坏戏使人受害,这是无法否定的客观真理。有些戏虽然在思想内容上不一定有什么积极的教育意义,但能给人以美的享受,或能提高人的情操,也是好的。如果承认戏剧是具有社会效果的,那就不能不承认现在上演剧目仍然应当有一定的标准:只要不宣传反革命、不淫秽、不恐怖、不宣传封建落后的宿命观念,就可以上演;反之,凡是政治上反动、淫秽、恐怖、宣传封建落后的宿命观念的,就不应当上演。还有一些戏,从剧本上看并没有什么毛病或毛病不大,但一经演出就看不下去,例如京剧“红娘”就往往被某些不严肃的演员演成色情戏,有积极意义的戏“画皮”也往往被某些剧团演得十分恐怖。因此,这些戏的问题不在剧目而在表演。这种不好的表演也是应当纠正的。
有人说,艺人生活太苦了,他们演出这些戏,可以较为叫座,在他们是不得已的。这些戏长期不演出,因而吸引了观众,但观众的好奇心会逐渐消失,更重要的是,观众的水平正在日益提高,日子久了,这些戏终究会被观众抛弃的。有些在刚“开放”时场场客满的戏,现在观众逐渐减少了。争取观众的根本办法在于丰富优良(至少是无害的)剧目,提高演出质量。一切进步的艺人都能明辨是非,他们表示决不以演坏戏来号召观众,招徕生意,他们的良心和社会责任感不允许他们这样做;他们也知道这样做不会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好处。
有些批评家对这种现象虽有满腹意见,却不敢提出批评,唯恐冒违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政策的危险。我看这顾虑大可不必。你既然拥护“争鸣”,那么你这位批评“家”就何妨来“鸣”它一下?只要“鸣”得恰当,就决不会形成清规戒律的复辟,而对戏曲事业的健康发展,却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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