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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允许擅自购买木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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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24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不能允许擅自购买木材
河南省信阳市自从自由市场开放以后,有些单位就拿高价在市场上抢购木材,造成木材市场的混乱状态。信阳铁路第二基建队,在市场上收购元木五百余根,每立方公尺四十四元多(木材公司收购价每立方公尺三十七元多);收购椽子二千余匹,每立方公尺七十九元(木材公司收购价每立方公尺五十五元多)。信阳纺织品分公司同信阳十四区马店农业社签订了木材收购合同,现已收购了二百多根木材,每立方公尺五十一元多,高于木材公司收购价44%。信阳市电影院、建筑公司、水产公司、五三农场等单位,也在市场上抬价收购木材。
在自由市场开放以后,信阳十一区双集乡淮新社也在市内开设了木料行。他们先在木材产地收购木材,以后运回行内自销,出售价格均高于国营销售价格。
这些单位在市场上任意收购和销售木材,造成的后果是很坏的。有些林农,嫌木材公司收购价低,不愿把木材卖给国家。信阳木材分公司,原和农业社签订的三百份合同,也都已被退回去了。
木材是必须由国家掌握而不可以自由买卖的物资。信阳市有关部门应该重视和解决随意抬价收购木材的问题。 李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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