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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有计划地移民垦荒的第一年 全国移民七十多万开垦了大量荒地 各地明年将继续大力帮助移民发展生产安家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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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28
第3版()
专栏:

有组织有计划地移民垦荒的第一年
全国移民七十多万开垦了大量荒地
各地明年将继续大力帮助移民发展生产安家立业
新华社27日讯 1956年是我国有组织有计划地移民垦荒的第一年。据内务部最近的统计,今年全国移民共七十二万五千多人,超过了1949年到1955年内移民的总和。
今年从人口密集的山东、河南、河北和北京、天津、上海等省、市,移到黑龙江、甘肃、青海、江西、内蒙古、新疆等省(区)垦荒的居民,共有四十三万二千多人。此外,广东、福建、辽宁、吉林、浙江、江苏等十八个省,还有二十九万二千多人在省内移民垦荒。
居民们徙移到新的地方以后,开垦了大量荒地,为国家增产了许多粮食。移到黑龙江省的居民今年开垦荒地六百万亩,春季播种二百一十多万亩,平均每人播种十八亩。移到内蒙古的居民共开荒十九万亩。移到青海省参加当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居民共开荒和种间歇地三十二万三千多亩,另外移到青海省建立新村的居民已开荒一万多亩,平均每人开荒十多亩。他们种植的农作物大部分都获得丰收。移到黑龙江省建立新村的居民种的玉米每公顷产量在四千斤以上,谷子每公顷产量二千五百斤左右,马铃薯每公顷产量近一万斤,粮食总产量达十二万吨。
由于移到新地的居民积极参加劳动生产,有许多人今年的收入超过了在原居住地的收入。移到黑龙江省的十万零八千多名青、壮年垦荒队员,今年平均每人收入二百元以上,也有不少的人收入达到四百元以上,比在原籍收入增加了。移到甘肃省敦煌县前进农业社的三十三户居民,有二十八户的生活水平比在原居住地提高。移到青海省湟中县大元乡的六十六户居民有90%已经能够自给,其中30%还有余粮。
国家对移到新地垦荒的居民给予了极大的支援。他们在迁移时所需的路费,迁移到新地后的住屋和建设新村道路、桥梁、水井等费用,都由国家投资解决。国家还以大量投资和贷款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上和生活上的许多困难,其中无偿的投资占70%左右。仅黑龙江、甘肃、青海、内蒙古等九个省区,国家对移民事业的投资即达一亿一千多万元。国家为移到黑龙江省的居民购买的拖拉机有五百台,修建的房屋有两万五千间,并且还在新村设立了许多卫生所、供销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站和邮政代办所等。
内务部移民局的负责人说,由于各地对大规模移民缺乏经验,今年有些地区在移民工作中也产生了一些缺点。部分地区在向移出居民进行宣传的时候,夸大了安置地区的优越条件,没有实事求是地讲清困难条件;少数地区对安置新居民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妥善,例如房子准备得不够,粮食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得不及时,这些都给移去的居民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另外,在一般居民中还存在着“故土难离”的思想,有少数居民克服困难的精神不够,想依靠政府来解决他们所有的困难问题。加上有些地方忽视了对新移去的居民进行经常的思想教育工作,结果就有少数居民被一些暂时的困难吓倒,从安置地返回了原籍。根据这些情况,各地有关机关已经采取了有效措施,并且准备在1957年大力帮助移到新地的居民按计划完成开荒和播种任务,同时帮助他们把将近二十万名家属接到新居住地来,以便使他们在那里安家立业。在三门峡、新安江等建设水库的地区,大约还有近十万居民需要迁移。在1957年内,地广人稀的省份还将选择好一部分适宜耕种的荒地,由人口密集地区派出一部分青壮年作为先遣队前去盖房和开荒,以便为1958年的移民工作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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