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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浪荡子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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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28
第8版()
专栏:

斥浪荡子作风
马铁丁
人民日报第八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只因不是自家钱”。这文章对突击花钱的现象,加以批评;对用自己的钱,一钱如命,用公款挥金如土的人加以嘲讽。由此我想起了一个与此有关的问题,那就是:用自己的钱挥金如土的人,是不是用公款就有权利挥金如土?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的脑子里出现了另一些人的形象:这些人,你说他对自己的钱,一钱如命,那实在是冤枉的。他们自己花钱的时候,也是泼泼辣辣的。由于家庭环境或其他原因,养成他们一种习性,钱来容易,也就特别去得快。真可以做到一掷千金,若无其事。他们爱排场、喜讲究,穿的、吃的、用的一切都要最好的。发展到后来,究竟是不是最好的东西,那在其次,主要是哪样东西花钱最多,他就一定不惜重金,千方百计弄到手。
这种有着浪荡子作风或受浪荡子作风所影响的人,一旦掌握财权、经济权或负责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工作,他那挥霍成性的习惯又没有坚决加以改变的话,也常常会滥用公款,势如流水。在这里又有两方面值得研究:一方面是个人的钱,哪怕全部是社会给自己的劳动报酬,是不是就可以“随心所欲”?一般地说,自己的劳动所得,要怎末用就怎末用,任何人不能干涉。但是,用钱的人,也应该考虑到,不要使自己的生活水平脱离一般社会生活水平过远,如果这样,那是会脱离群众的;人是社会的人,挥霍的行为只能有助于竞逐豪华而有损于崇尚俭朴的社会风气之形成。
我们的宪法上庄严地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第一百零一条)挥霍浪费,难道不正是和“爱护”、“保卫”、“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相抵触,乃至背道而驰吗?
我们并不是禁欲主义者,并不是从根本上来反对逐步改善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例如买沙发、电扇之类),而是说这种改善必须和我们的生产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几年来,我们的生产事业是有巨大发展的,但总的说来生产水平还是比较低的。我国是拥有六亿人口的大国,钢仅仅年产四百多万吨,还不及八百多万人口的比利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把有限的钱花到最有用的地方去。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编者曾经写下这样的按语:“遵化县的合作化运动中,有一个王国藩合作社,二十三户贫农只有三条驴腿,被人称为‘穷棒子社’。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在三年时间内,‘从山上取来’了大批的生产资料,使得有些参观的人感动得下泪。我看这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
这里所说的“国家的形象”和那挥霍成性的浪荡子的形象相去何远?当你突击花钱的时候,你翻一翻“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本书吧!你想一想那按语中的金石之言吧!你学一学王国藩合作社勤俭办社的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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