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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执行民族政策成绩显著 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 发挥了自治机关职能 增进了各民族的团结 各项建设有很大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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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2-30
第4版()
专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执行民族政策成绩显著
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 发挥了自治机关职能
增进了各民族的团结 各项建设有很大发展
新华社乌鲁木齐29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由于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发挥自治机关的职能,增进了自治州各民族的团结,使各项建设事业得到很大发展。
聚居在这个地区的回族人民,占人口总数不到40%,但是在最近选出的一百五十一名州人民代表中,回族代表有七十四名。州人民委员会的二十七名委员中,有十三名是回族。回族代表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代表,都能够在按期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讨论和决定自治州的事务。在中共州、县委员会中,现在都有了少数民族的党委书记。中共州委员会委员中,35.3%是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各族党员也由两年前的三百八十六名发展到一千多名,其中少数民族占46.9%。
昌吉回族自治州是以回族为主的多民族杂居地区,有十个以上的民族,各民族都有不同的特点和风俗习惯。两年多来,自治州十分重视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特别是各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各族党员负责干部经常在各族干部中,分别主持召开座谈会,检查大民族主义思想和民族主义思想。各族干部由于经常受到民族团结的教育,都十分注意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
现在,全州86%以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是由信仰宗教的和不信仰宗教的各族农民组成的,因为他们的共同劳动,使农业生产有很大发展。1956年的实际播种面积比1954年增加13.92%,粮食总收入比1954年增加四千多万斤,全州八万农业人口,平均每个人比1954年增加粮食收入五百多斤。自治州的畜牧业生产也有提高,大小牲畜比1954年增加了40.23%。自治州的文化教育工作和其他各项建设,也都获得了很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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