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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主席团颁布精简机构法令 工农政府通过关于经济改组和劳动工资法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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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01
第5版()
专栏:

匈主席团颁布精简机构法令
工农政府通过关于经济改组和劳动工资法令
新华社布达佩斯31日电 “人民自由报”12月30日登载了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主席团关于精简政府机构的一项法令。
法令规定:匈牙利工农革命政府动力和煤矿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合并为重工业部,轻工业部和食品工业部合并为轻工业与食品工业部,教育部和文化部合并为文化与教育部。自12月31日起取消农产品采购部、市镇管理部、国营农场部和国家监察部。取消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体育运动委员会,它们的工作交由文化与教育部负责。
新华社布达佩斯31日电 据 “人民自由报”报道:匈牙利工农革命政府12月28日举行会议,通过了一批法令和决定。其中包括有关国民经济改组和劳动工资问题的法令、关于国营企业与合作社出卖产品和成品的法令以及关于修改1955年第二十二号关于警察的法令的建议等。
为了满足农民以前提出的要求,会议建议共和国主席团取消水、火义务保险制度。
为了满足职员、教育工作者、邮递员与医务工作者自由工会所提出的要求,政府决定恢复在1952年12月31日取消了的50%铁路优待。政府决定,凡在1952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这种优待所有在1957年3月31日以后仍在服务的人,都可以重新享受这种优待。政府还指示财政部长:工业企业对那些在政府早先所规定的期限届满时还未回到工作岗位的人停止支付工资,并且立即取消未经政府允许而擅自离开匈牙利的人的工作,而且不付给他们任何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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