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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孩子二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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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02
第8版()
专栏:孩子们的事

对待孩子二例
季涵
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学的孩子们,在课余时间想出了各种各样的主意来玩。——学校里的文娱活动设备不够,孩子们自己来想办法,谁能说他们不好呢?曾有一段时间,他们都喜欢用废纸折“飞箭”来玩,比赛谁放得高、放得远。孩子们都喜欢这种又省钱又好玩的玩意儿。可是后来这种游戏忽然停止了,原来事出有因。
学校旁边是一条公路。一天,有一位首长乘着小汽车路过。孩子们放的“飞箭”恰巧有一张飘进了汽车里,不料车停下来,警卫员看是孩子们在做游戏,才斥骂一顿而去。孩子们面面相觑,赶快往教室里跑。事后,学校里接到一个电话,责备说是教师太“放纵”学生了。这不知是出于那位首长的“指示”,抑或是警卫员自作主张。而这一责备的结果,使得学校十分紧张,只好取缔这项游戏,孩子们有委屈也顾不得了。
那电话中没有说明这位首长是那一个单位的,别人无从得知他是何等样人,他又是怎样路过这学校。但是,无论如何,因为这么一件本来可以一笑了之的小事,而干涉起路旁孩子们的正当活动,却是既于理不通,更于法无据的。
在这里我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1956年年初,电力工业部有一些负责同志到北海公园,看到什刹海流入北海的水流量比较大,便想到利用这股水流,为孩子们修建一座水力发电站,让他们实地学习水力发电的知识和技能。两个月以前,在北海公园的绿荫丛中,出现了一座美丽的新建筑物,在夜间放出灿烂的灯光,辉映着北海的碧波。这就是在电力工业部的一些负责同志倡议和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全部自动化的北京少先队水电站。
同是一次过路,同是对待孩子们的事情,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有许多人常常异口同声讲到关心、教育第二代,可是临到具体事情,就不是那么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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