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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领导不是要多开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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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05
第2版()
专栏:

集体领导不是要多开会
陈迹
会议多,本来是个老问题,现在这个老问题又变得十分严重了。吉林市有个工程公司一个月内就排了二十次会议,每次会议都要经理和党委书记参加。长春市有位党委书记一天参加了四次会议。他说:“现在什么事情都要找我,找了我好像才算尊重党委。”至于工矿企业的基层组织的会议就更多了。辽源煤矿有些支部书记作了统计,他们每月最少要参加四十次会议,最多要参加五十次会议。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会议呢?有人说这是实行集体领导的结果。其实,问题不在这里。实行集体领导,召开会议只是讨论和决定企业中的重大问题,而不是所有的问题。
可是,有些人想把大大小小的问题,都推给党委去讨论。长春市有位企业行政领导人员要求党委讨论他所提出的一切问题,他说:“如果党委不讨论,将来出了事,你们负责呵!”他们害怕负责任,以为党委讨论了,将来即使出了问题,个人就不负什么责任了。这种看法,显然歪曲了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因为实行集体领导,不是削减个人的责任心,而是加强个人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假若个人不负责任,又怎么能实现集体领导呢?
有些党委书记也认为什么事情都要党委讨论,才算实现了党的领导。他们想包办代替行政方面的一切事务,弄得行政负责人束手束脚,不敢负责。营城子煤矿的行政负责人因为工作需要,购买了一套调度台的电话设备,后来却不能报销。据说,主要原因是党委还没有开会讨论。通化市有位局长批准做几个凳子,党委书记觉得没有经过党委研究,就不让做。这样做的结果,这些行政负责人要干什么事,都找党委研究、讨论,使得党委掉进了事务圈子里。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党委的领导,应该是政治上、思想上和政策上的领导,决不是包办代替行政管理工作。包办代替,不但会削弱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而且也会放松党的政治思想工作。
也有些党组织以为“多开会、多讨论,可以少犯错误,”这种说法很普遍。开会讨论,集体研究,固然能够少犯错误。但是如果不区别事情的大小,都一律开会讨论,那么未必就能少犯错误。因为工厂事情很多,什么都要开会讨论,弄得大家不能深入群众,了解下情,这怎么能保证少犯错误呢?
当然也有一些同志因为缺少经验,在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的初期,分不清哪些问题需要开会讨论,也难免多召开了一些不必要的会议。这需要慢慢摸索,找出经验,逐步分清哪些问题需要讨论,哪些问题不需要讨论。但是,如果歪曲了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以为什么问题都开会讨论才算是集体领导,那末永远也摸索不出经验来,永远也贯彻不好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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