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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花骨朵和抽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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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05
第8版()
专栏:文艺杂谈

掐花骨朵和抽签
张梦庚
有人在公园或某些公共场所里掐花,大家一定说他没德行。但是掐花的人也分几等,最没德行的恐怕要算是掐花骨朵的了。因为花骨朵同刚开的花和盛开的花不一样,它含苞未放,最有前途,掐回去后,即会盛开,可是被掐掉的那盆花就永没有新花了!
旧社会里,卖糖葫芦的大都带有一种赌博的工具,叫签筒子。抽签的人如同一切赌徒一样,他们都想从那一大把签子里抽出一根能使自己获利最多的来,至于卖糖葫芦的小本生意是否垮台,他是绝不理会的。
到公园里去掐花骨朵,买糖葫芦抽签的情形,在新社会里,自然是极少或者甚至完全没有的了。但是它却有了“新”的内容,那就是体现在国营剧团到民间职业剧团来乱拉人这件类似的事情上。
拉人的人当然是挑着有发展前途的拉,或者挑着好的抽。与偷掐花骨朵和抽签的人一样,他们只想充实自己的剧团,而拉走的人是民间职业剧团千辛万苦刚培养出来的演员,或者是民间职业剧团的主要角色,拉走后,剧团如何演出,一群艺人如何生活呢,他们是不管的。
拉人,抽角儿,用大价钱偷角儿,在以往旧戏班社里是常见不奇的事,不过当时这种行动也被艺人们称为“缺少道德的行为”,是恨之入骨的,是一般人不敢办的,只有那些有钱有势的成班人才敢办。想不到现在有组织有领导的个别国家剧团居然做起这样的事来。请听听下面这一段对话吧。
干部:“到我们剧团去吧!国营比民营有前途,待遇优厚,有政治地位,正规化。你在这里挣多少钱?”
艺人:“挣六、七十元”。
干部:“到我们那里给你一百四十元。”
艺人:“好倒好!剧团不答应呢?”
干部:“没有什么关系,去了再说!”
这种直截了当的做法,艺人们称为“偷”。还有胆子小点的,是用这样的方法。他们这样“动员”艺人:“你先要求退团,反正他们不能硬拦你,你有选择职业的自由,这是宪法上规定了的。退团后生活费我们管,等几个月,再到我们国家剧团去,就与他们无关了。”这种方法艺人叫做“摸”。无论“偷”和“摸”,都不是光明正大的事,但是个别国家剧团确实这样做了。远的不说,最近几个月来北京市的一些民间职业剧团就被个别国家剧团拉走了不少的人。如北京京剧团的罗惠兰就被新疆的一个国营剧团用一月九百元的高额薪金偷走了(她原来薪金四百元);哈尔滨广播说唱团也没有经任何手续将北京市曲艺三团赵春田、于世德等人拉走了(两人每月三百元并先付了半月薪金);防空司令部政治部文工团正在拉北京曲艺团的演员孙砚琴;此外还有北京市京剧四团吴素秋的琴师被拉走了,等等。这种作法使北京市很多民间职业剧团经常陷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中。他们整天为这件事情耽心,害怕不幸落到自己团里来;他们到处奔走呼吁,要求终止这种损人利己的做法。一提到“拉人”的事,他们就有“谈虎色变”的感觉。
民间职业剧团只有提高演出质量,艺人生活才有保障;而提高演出质量的首要条件就是有巩固的剧团和整齐的演员阵容。国家剧团应该在这方面大力帮助民间职业剧团,必要时甚至应该向民间职业剧团输送导演和演员。个别国家剧团向民间职业剧团掐花骨朵与抽签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希望这些违犯政策法纪的国家剧团,终止“偷”“摸”的做法,终止对民间职业剧团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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