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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提出全省精简方案 要求省、专区和县立即抽调20%至30%的人员到基层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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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08
第4版()
专栏:

安徽省委提出全省精简方案
要求省、专区和县立即抽调20%至30%的人员到基层去
本报讯 中共安徽省委员会已经提出在全省范围内调整机构、精简编制的初步方案。中共安徽省委在党的二中全会以后,即号召全省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并即着手研究1957年增产节约工作。在最近省委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中共安徽省委和地(市)委、县委负责人,又共同进行了研究。会议除作出工农业等增产节约的初步方案外,并根据精简上层,充实下层,以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生产领导的方针,研究并提出了调整机构精简编制的初步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对各级现有机构将实行调整和裁并。预定省级机关平均精简人员30%,地委级精简40%到50%,省辖市一般精简10%左右,各县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也精简20%到30%(机构庞大的某些县如宣城县等还应加大精简幅度),并逐步撤消区级机构,乡级人员根据规定编制,也平均精简28%。会议认为,应立即在省、专、县级各调出20%到30%的人员到下层去,加强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省委扩大会议认为,这次精简编制,既是为了克服官僚主义,充实下层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发展生产,就必须妥善安排编余的人员,使其能够各得其所,充分发挥他们的力量。
会后,各地正在根据省委提出的精简编制的初步方案,进一步研究并拟订具体方案,报请省整编委员会审查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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