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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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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10
第7版()
专栏:

对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罗来兴
黄土高原的水土保持工作,是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关键性措施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山西、陕西、甘肃三省有关地区的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国家已经并且将要继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开展这一项工作。从1953年到现在,笔者连续参加黄土高原的水土保持调查研究工作,对于几年来在这项工作中所存在的一些比较重大的问题,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想提出来谈谈。
水土流失的基本原因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严重情况是世界上其他地区所少见的,不仅流失量很大,而且涉及面积很广。水土流失,就是指地面以外来的力量,特别是水力,破坏地面的组成物质所造成的水和土的流失,也就是土状堆积物的侵蚀。侵蚀发生的过程,在人类开始经济活动以前,属于自然侵蚀的范畴。自然侵蚀是由于各种自然因素所促成的,在侵蚀进行的过程中,某些自然因素促进侵蚀作用的发展,但是某些自然因素又防止侵蚀作用的发展。由于自然因素之间起着相互制约作用,所以自然侵蚀的进行一般是很缓慢的。但是在人类开始经济活动以后,特别是农业兴起以后,对土地的利用不合理,就会发生“加速侵蚀”。随着时间的推进,原来那些防止侵蚀的自然因素,受到人为力量的破坏,逐渐以至完全丧失它们的作用,原来那些促进侵蚀的自然因素,发挥它们的作用,愈演愈剧烈,造成急速的大量的水土流失,给国民经济带来很大的危害。
现阶段黄土高原的侵蚀,它的速度和数量都极为惊人,这是我国几千年来封建制度下的不合理地利用土地的结果。目前,农业生产虽然已经开始合作化,但是生产经营方式,绝大多数地区还保持过去的单纯农业生产,甚至单纯粮食作物生产。黄土高原的某几项自然条件不好,特别是水土连续而严重的流失,单纯的农业生产,不只农作物的产量比其他地区低,而且由于多种的自然灾害,产量极不稳定。同时这些地区由于长期缺乏燃料、饲料和肥料,以致目前还无法停止群众滥垦、滥牧和滥伐的行为。如果产生这种侵蚀的基本原因不消除,水土流失将会继续存在并且将发展得更为严重。
考虑到黄土高原的自然条件和水土流失情况,应该逐步改变现阶段的单纯农业生产,进行农、林、牧结合的多种生产,使土地得到合理利用。黄土高原面积辽阔,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不同,农、林、牧各种生产的配置比重和它们的发展途径,自然会有差别,这就是下面将要提到的要进行土地合理利用的区划工作的理由。在逐步改变生产经营方式的过程中,应该照顾粮食生产,在不招致水土流失的原则下,保留农耕地。在有条件迅速增产的土地上,采用一切有关农业和水利的措施,使单位面积的农作物产量不断提高。但是在采取一切保持水土措施还无法控制水土流失的土地上,不应该继续农耕,否则就是仍然走过去的“广种薄收”的道路。应该肯定,对土地的合理利用才是最基本的消除水土流失原因的办法。在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制度之下,是不可能做到土地的合理利用的。可是在今天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合理地利用土地已经是可能的了。
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
水土流失的进行,总是雨水落在地面,带动地面的土,使水和土从上而下、由坡面(包括沟间地坡面和沟谷谷坡)输送到沟床。水流是动力,土状堆积物是被侵蚀的对象。不同类型的土地(不同的坡形、坡度、坡长和生产上的不同的利用等因素)受到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侵蚀。所以对不同类型的土地,应该采取不同的水土保持措施,才能防止水土流失而又有利于生产。
目前已经有不少基础比较好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土地情况,采取了多种的水土保持措施。遗憾的是有关地区绝大多数县的水土保持工作,不是因地制宜,把多种水土保持措施在同一地域上来全面布置的。可以看到,总是某地全是梯田,某地全是地边埂,某些坡面又只是造林,某些沟谷只是修坝。这样采用单一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来同多种多样的水土流失现象作斗争,是很难收效的。
山西、陕西、甘肃的许多县普遍在沟谷中修了土坝。这些土坝分两类,一类是大、中型的坝,计划可以拦泥、蓄洪,并利用库水来灌溉甚或发电的;另一类是小型的坝,专门用于淤地来从事农业生产的。而对土坝以上的沟谷的谷坡和沟间地的梁坡、峁(音卯,小山的圆顶)坡,几乎不采取任何其他保持水土的措施。1956年上半年这些地区所修的土坝数量最大。修土坝是费工而又费钱的。甘肃省天水县关子乡七十里铺的土坝,坝高十九公尺,共用三万四千三百个工日。定西县安家铺沟的土坝约投入四万多个工日,资金四万多元。会宁县安家沟的土坝投入二十万个工日。由于大量的劳动力和资金投向土坝,以致土坝以上的谷坡和梁、峁坡面的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很少进行。有些人认为,进行多项的水土保持工作会产生劳动力不足的矛盾,实际上是劳动力如何合理分配使用的问题。如果把大量劳动力只用于修坝,当然就无力进行其他的水土保持工作。
应当指出,土坝被洪水冲毁的情况是很严重的。根据不完全的资料,山西在1956年洪水期中共计冲毁谷坊三千五百多座,坝一千多座;1956年夏季甘肃的坝被冲毁一千六百多座。甘肃庆阳县1956年春季修的三十六座坝,到同年7月底只剩下一座没有被冲坏。西北黄河工程局编写的“1956年8月8日陕北韭园沟、辛店沟暴雨中的水土流失情况和水土保持措施效果”报告中提到:韭园沟全流域小型土坝共计八十四个,1956年以前就被泥沙淤平了十四个,1956年8月8日遭遇到总历时二百七十五分钟、流域平均四十点七公厘的一次暴雨,结果土坝被泥沙淤平的有四十八个,被洪水部分冲毁的有十一个,全部冲毁的有七个。如果计算一下几年来山西、陕西、甘肃三省所有被冲毁的土坝的投资和劳力,损失何等惊人!有些人认为韭园沟流域的土坝被洪水冲毁和被泥沙淤平,是由于遭遇到百年来少有的暴雨。应当说明,季候风气候地带的暴雨频率目前还没有科学方法可以推算,特别是黄土高原的较大暴雨,可以隔几十年甚至百多年一次,也可以隔几年就有一次,甚至在几年之内连续出现。有些人又认为,土坝的冲毁是由于没有周密地选择坝址、正确地设计坝身并检查工程质量等,这些虽然也是一部分原因,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坝以上的广大集水面积,如果不加其他的水土保持措施,是不能缓和并减少坡面径流速度、径流量以及泥沙量的。
同时土坝被泥沙淤积的情况也是很可怕的。陕西绥德县1953年修的韭园沟大型坝,坝高二十公尺,仅1954年坝上游淤积的泥沙量就达十公尺厚,经过1956年8月8日的洪水,已经全部淤平,现在坝顶加高了四公尺。无疑的,大量的泥沙主要是来自沟间地的坡面和沟谷的谷坡,坡面的冲刷如果不加以控制,水库很快就会被淤死。
有人认为修小型土坝的目的就是希望很快淤积,因为淤地的农作物产量很高。这种把坡面上的土壤和肥料“搬家”到沟底,为求得小面积淤地的农作物的增产,招致大面积坡田的农作物的减产的办法,是不符合水土保持原则的。陕北群众打坝淤地的习惯是过去小农经济制度下的产物。
有些人认为修大型土坝可以减小沟底冲刷,拦洪、拦泥,并且可以利用库水养鱼、灌溉、发电等。不可否认,大型土坝是有这些效能的,但是要在土坝不被洪水冲毁和不被泥沙淤平的条件下才能实现。黄土高原现存的大型坝当中,已经利用库水来养鱼的有多少,能发电的有多少,能灌溉的有多少,养了多少鱼,发了多少电,实际灌溉了多少农田等等,如果调查一下,情况是难于使人满意的。
任何类型的土坝,被泥沙淤平以后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继续把坝顶加高,如果再被淤平也只有再加高;另一个办法是在它的上游再修土坝,新修土坝再被淤平也只有在它的上游再来修建新的土坝。1956年10月间笔者陪同苏联科学院阿尔曼德教授到甘肃、陕西、山西三省考察,他也很怀疑地提出,这样继续下去,要到何时何地为止?进一步看,如果淤平的土坝,不采取上述两个办法,那么沟谷底部将形成一级一级的台状地,再经洪水漫溢,一定将要继续被冲刷,这不是理论上的推测,事实已经有证明。根据韭园沟水土保持站统计的十八个淤地坝,在1956年8月8日的洪水中,坝内原存的泥沙量,部分被洪水冲走的有十一个,计达一万四千六百六十七公方,全部被洪水冲走的有七个,计达二万八千公方,同时坝身也被冲坏或冲走。这样就连土坝的拦洪、拦泥沙、防止沟底冲刷的效能也都丧失了。
有些人认为,为了减少即将修建成的三门峡水库的泥沙淤积,不得不赶快在黄土高原沟谷中修坝。但可惜的是,三门峡水库还没有施工时,1956年以前黄土高原所修的大量土坝,其中一部分被冲毁了,一部分淤平了,一部分坝的库容已经被淤减,不久就要失去拦泥作用了。如果要作全盘打算,就应该在三门峡水库进水以前,大力开展沟谷的集水面积的坡面治理,减少泥沙流失,等到三门峡水库将要进水的前一、二年,再在沟谷中大量修坝,岂不更能起到拦泥的作用?还有,邻近黄河干流的沟谷,暴雨一来,泥沙直接泻入黄河,而远离黄河干流的沟谷,洪水所携带的泥沙,在黄河的支流或支流的支流的河谷中,沿途都要发生堆积,虽然最后仍然要输入黄河,但是在时间上就远不如邻近黄河干流的沟谷那么急速,难道沟谷中修坝在地域上没有先后缓急吗?
有些人又认为,防止水土流失,生物措施是永久的,但是太慢,工程措施是暂时的,但是很快。“生物措施”一词含义不很清楚,一般是指森林保持水土的措施。工程保持水土措施也不是单指在沟底修坝,还有坡面工程,如修梯田、筑地埂、挖水平沟等。这样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对立起来看,是不对的。任何一种水土保持措施,都具有一定的效能,沟底修坝也不应该例外。不过,强调某一项措施,不但不会成功,反而要遭受失败。例如,沟间地中即使适合于修梯田的坡面,如果梯田田面不采取水簸箕、水平犁沟以及其他保持水土的耕作方法,梯田田边又不加筑地埂,地埂坡上又不加栽灌木,梯田将会被水流冲毁。沟谷中即使适宜于造林的荒坡,如果不采取水平沟或水平阶(坡面工程)的造林方法,树苗将难于栽活。即使沟谷谷坡已经采取各种措施,如果不与沟间地坡面各种措施并进,谷坡将得不到应有的防冲效果。即使沟底适合修坝,如果不与沟谷谷坡和沟间地坡面各种治理相结合,土坝将会被洪水冲毁或被泥沙淤平。
这不是完全否定沟底修坝具有水土保持的效能,因为它是水土保持综合措施中的一项。所反对的是,不看地域、不择时间、不管条件,而以单纯修坝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
笔者认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一定要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下,通过生产合作组织,发动广大的人民群众,采取农、林、牧、水利以及田间工程和沟谷工程(包括沟底修土坝和谷坊等)的综合措施,来全面地同水土流失现象作斗争。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必须从上到下,既要照顾坡面又要照顾沟谷,对水和土要进行步步涵蓄、节节拦阻,只顾尾不顾头、顾下不顾上的做法是不对的。各种水土保持措施的本身之间,要全面配合,只重视任何一种措施,忽视其他措施的做法是不对的。
如何进行水土保持工作
黄土高原的水土保持是一个地域广大而性质复杂的工作,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不过,在我国今天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既有条件合理利用土地,就有条件采取水土保持的综合措施。我认为,目前急需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进行大地域的水土保持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区划工作。黄土高原的生产发展方向应该是农、林、牧各生产部门的有机配合,这样才能采取农、林、牧、水利、田间工程和沟谷工程综合措施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但是辽阔的黄土高原,各地区的自然(气候、地质、地貌、水文、土壤、植物等)和经济(人口密度、劳动力数量、经济发展历史、经济现况以及生产上所存在的问题等)条件,都不相同,各地区水土流失的程度及其对三门峡水库的影响,也有差异,各地区目前已经或未经利用的土地类型,在地面上的组合更有区别,因此必须进行水土保持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区划工作。这是一件繁重的科学工作。中国科学院黄河中游水土保持综合考察队于1955年到1956年间曾经在晋西、陕北、陇中等地区做过这种工作,他们已经取得了不少经验。但这种区划必须同国民经济规划符合,还需要农、林、牧各生产部门会商,作周详考虑以后再制定。
第二、进行小沟流域的水土保持和土地合理利用的规划工作。在上述区划的每一分区内选择有代表性的面积十到十五平方公里的小沟流域(有些可利用现有水土保持站已经选定的),使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的范围同小沟流域的界线符合,并在其中设立水土保持站,做出典型小区的水土保持和土地合理利用的规划。根据小沟流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劳动力条件,在一个较短的年限内来完成这个远景规划。在这个年限内,作出分期实施的计划和说明书,特别在第一期年限内,作出每年实施计划图和说明书。所有实施计划,在时间上同地面上要取得统一,但不能违背两个原则:一个是各种水土保持措施由上而下,从沟间地的分水岭到坡面,从沟谷的谷坡到沟底,如果劳动力缺乏,非遇到特殊情况,不先在沟底修坝;另一个是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本身的相互结合,特别是工程措施和森林措施的结合。典型小沟流域内的水土保持站,应该尽快编制水土保持手册,分送有关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水土保持站还应该进行各种有关的试验研究,特别是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效益的观察和试验,不断修正手册上的各种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规格。任何一种水土保持措施,要想制定一种规格来应用在整个黄土高原是不会成功的。这个规划工作也包括繁重的科学工作。中国科学院黄河中游水土保持综合考察队于1955到1956年曾经在山西的离山、兴县和甘肃的定西、会宁县做过这种规划,有了一些经验。但这种规划必须符合合作社的生产条件,仍然需要地方上的生产领导者、水土保持站工作人员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共同会商同意以后,再制定并贯彻执行。
第三、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力量。几年来,黄土高原的水土保持工作,不论中央或地方都是由水利部门领导的。可以看到,这项工作的方针和步骤,是只重视水利工程措施而忽视了其他措施,只治理沟底而不治理坡面。自然,水利部门应该进行水利工程措施,属于农、林、牧各生产部门的工作,不可能都要水利部门去干,在这方面苛责水利部门是不公道的。
水土保持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农、林、牧、水利各部门应该组成统一的联合阵线,不能孤军作战。建议在上述各部门之上,由国务院设立水土保持的专门机构,统筹领导,直接把水土保持工作的任务和经费交给地方;省、专区、县同样设立水土保持的专门机构,把水土保持工作向农村推动。水土保持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它同各种生产是紧密结合的,群众不会不接受。水土保持站有责任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水土保持知识普遍得到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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