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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差价大经营环节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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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12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购销差价大经营环节多
河北省通县专区许多地产地销商品的购销差价过大,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例如当地产的玉术、柴胡、知母肉等十三种大宗药材的收购与批发差价率是55%,小药材的差价率竟达73.1%。收农民一斤知母肉给二角六分,批发价却是四角一分。土产副食中的苇席购销差价率是35.5%,杂粮粉条购销差价率是65%,蜂蜜购销差价率竟高达123.9%。
由于购销差价过大,农民对药材等副业生产的兴趣降低了。因为一个中等劳动力如果去打柴或割荆条,一天可以收入两元左右,如果采集药材,一天才收入六角至八角。所以今年这个地区的药材、蜂蜜等收购任务完成得很不好。
购销差价过大的原因,主要是供销社的多层经营制度违背了商品的自然流转规律,加大了商品的流转费用。比如基层供销社购进药材后,要加6.34%的商品流转直接费用,3.9%的经营管理费和6.336%的利润;把药交到县社;县社再加4.54%的直接费用,3.9%的经营管理费和2.64%的利润,交到专区药材采购站;专区药材采购站再加9.54%的直接费用,3.4%的经营管理费和1.5%的利润然后才批发给各县出售。又如香河县离产席的蓟县只有一百三十华里,香河县的基层供销社却不可以直接到蓟县产席区的基层社去买席,而要由蓟县的基层社把席子收购上来交给蓟县供销社,县社交到通县专区社,转给香河县社再拨给他们的基层社出售。凡是席子经过的经营环节,都要加一次利润。商品这样一绕湾,一片甲字丈席在蓟县是一元九角,而在香河售价二元六角一分。
现在,通县专区供销社正在发动职工继续检查这些缺点,并且开始拟定改进的办法。我建议各地商业部门都来检查和纠正这些不合理现象。 杨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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