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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设计中组织百家争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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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13
第2版()
专栏:

在建筑设计中组织百家争鸣
城市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院院长 李正冠
建筑设计是建立在近代科学、艺术水平上的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它不仅需要丰富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知识,而且需要丰富的现实生活的体验。任何一项比较复杂的建筑设计,决不是一个人的智慧所能包办、并达到尽善尽美的水平的。因此在建筑设计中组织“百家争鸣”,以提高建筑设计质量,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民用建筑设计院曾试办了两次设计方案“征稿”,并用竞赛评选的方法进行过一次旧图修改。组织“征稿”,实际上就是组织建筑设计竞赛。根据我们的认识,这是在建筑界组织百家争鸣的一种较好的形式。虽然由于没有经验,“征稿”的方式方法还有许多不妥之处,但从总的效果看,收获是良好的。
这两次“征稿”,一次是征集1957年住宅标准设计草图,应征者二十五人,共投三十七个方案,经过评比、修正、再评比,数次反复讨论研究,获甲等奖的七人。这七个方案中处理方法都有不同,不但打破了过去标准设计中呆板的平面布局,并且做到适用、经济、合理。另一次是征集对外贸易部出口大楼的设计。这项工程地当北京市区要道,有关国际观瞻,原由我院四室负责设计,后为精益求精,发动全院“征稿”,应征者三十三人,方案四十二个,真是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最后选中了陶宗震的方案。
一次旧图修改,指的是北京天桥宾馆的初步设计。这个初步设计虽然已经城市建设部审核批准,但当我们结合中央提出的节约钢材、水泥的指示进行检查时,发现原设计中钢筋使用过多。我们就组织力量,在原体形、高度、层数不作重大变更的原则下,重做比较方案。经过几次反复比较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新方案显著优于原方案。新方案门厅部分交通线路和休息室布置得清楚合适,减少了层层楼上门厅重复的现象,作到经济合理。立面虽未大动,但较前舒适轻快,更好地表现了公寓式旅馆建筑的性格。更重要的是,新方案在建筑布置和结构安排上都有极大的经济意义,经初步估算,四幢楼共可节约建筑面积三千多平方公尺,节约钢材二百多吨,混凝土六百立方公尺,以上三项合计可以为国家节约五十多万元,还比原方案多出了五十六个房间。
通过这两次“征稿”和一次旧图修改,真是大大震动人心,打破了过去的旧章程、旧做法,出现了新舆论、新气象。老技术人员中虽然还有个别人参加竞赛不够积极,但磨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心情,是随时流于言表的。青年技术人员中更是活跃,新生力量不断涌现。前面提到的陶宗震同志,就是1952年清华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原为四级技术员,现在已提为九级工程师,在两次“征稿”中都表现了突出的成绩。
在建筑设计中组织“征稿”,发动“百家争鸣”,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
根据我们的体会,第一、要注意新老技术人员的团结问题。前者指最近三、五年内大学、专科和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的学生,后者指解放前即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或解放后转业的其他人员。这两种人互有长短,都是设计队伍中的主力,他们之间多数人合作还好,但也有些人存有某些隔膜或意见,在“百家争鸣”中不融洽的情绪似乎有所增长。有的技术人员,包括少数负责人员在内,在思想上和感情上,对“征稿”就有一些抵触。在征集对外贸易部出口大楼的设计时,有的建筑师就说:“叫小兵去征稿,开各院未有之笑例!”又说:“一征稿,二征稿,征得何时了!”这种情绪显然是不利于“百家争鸣”的。因此,在“百家争鸣”中注意加强团结,特别是新老‘技术’人员的团结,是很重要的。
第二、正确地对待集思广益和独立思考的问题。组织“征稿”,发动“百家争鸣”,需要有集思广益的精神。有的设计人员不许别人对自己的作品提意见,听了很好的建议,也不愿动手修改,好像接受了人家的意见,就显得自己的“武艺”不高,有损“体面”,这显然是错误的。但是,集思广益决不是许多意见的简单加法,而设计人本身反而毫无主见,随风摇摆,甚至顾虑个人得失,到处附和迁就,随便放弃正确意见,马马虎虎应付了事。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也是一种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的表现。所以,建筑设计中的“百家争鸣”,要提倡互相学习,允许互相吸取优点,可以合数方案为一方案;但同时也必须给设计负责人以高度独立思考、发挥自己独创精神的便利和条件,不应限制过严过死,否则东拚西凑,只会作成一件寒伧破碎的百衲衣,损害了建筑设计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因此在评比设计方案时,要尽可能给以比较宽裕的时间,使参加者充分展览、评论和答辩,对每一方案都应加以讨论,指出优点、缺点。这样做,才能使大家得到教育和锻炼,使评比结果更为公平合理,人人心平气和,减少某些不必要的纠缠。过去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第三、建筑设计的方向问题。既然“百家争鸣”,必然牵涉到这个方向问题。自从1954年反对建筑中的浪费和形式主义倾向之后,许多建筑师在注意经济适用,反对华而不实方面,都有了良好的进步,但跟着来的问题是建筑设计往何处去?在这个问题上,许多人都感到苦闷。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必须明确建筑设计的方向是有的,这就是适用、经济和在可能条件下的美观。问题是目前这样的作品还不很多。但这并不是什么令人发愁的事情,建筑设计本来就是创作,而不是抄袭和搬运,不可能找一个人来个典型示范,别人都去照样翻版。“百家争鸣”正是为了在这个方向底下,发挥广大建筑设计人员的智慧,组织他们正确地把近代建筑技术、建筑材料和施工条件,充分地同我国和当地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建筑形式结合起来,创造出适用、经济、美观的建筑设计来。如果离开了这个方向,就等于离开了党的政策,那是不对的。因此,在建筑设计中发动“百家争鸣”,必须注意引导建筑设计人员循着党所提出的方向思索,特别是必须注意引导设计人员经常注意厉行节约,坚决贯彻勤俭建国的长远方针,能不花的钱,一定不花,能少花的钱,一定少花。
第四、领导问题。上面谈到的几点,当然也是领导建筑设计界“百家争鸣”的重要部分,但在“征稿”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这里面最主要的就是必须时刻关怀“征稿”的情况,要善于从分歧意见的争论中,洞察新和旧,先进和落后的斗争,坚决支持前者,说服和带动后者。模棱两可,一味息事宁人的态度是要不得的。本来,事情就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一切照老样子办事,表面看来,风平浪静,四平八稳,但事业的发展、人的发展,却不幸地停滞在那里,进展很慢。另一种做法是把工作搞开、搞动、人们在革新和守旧,先进和落后,积极和消极的矛盾、发展、变动中破格前进。这后一种做法才是我们所提倡的。组织“征稿”,发动“百家争鸣”也正是为了达到这个要求。在“征稿”中没有组织争论的决心,“鸣”而不“争”怎么行呢!
我们过去在“征稿”中还有一种情况,怕搞不成反而误事,因此采取了先将任务分配专室专人负责,然后再办理征稿的办法,以便“征稿”不成,也有专人负责设计。这样一来,关系复杂了,事情难办了。以后才改由院统一办理,应征入选者就担任工程设计负责人,负责将这项设计进行到底。
还需要说明一下的是通过“征稿”,组织“百家争鸣”,可以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人员本身。但“征稿”却不能成为领导设计工作的唯一法宝,不论什么工程拿到手都要“征稿”,那也大可不必。因为那样一来,任务将无法平衡,忙闲必然不均,有些特殊性建筑,需要一般建筑师所没有的某些专门知识,为了设计它,还必须先学习它,这样用“征稿”办法便来不及。有些建筑出图时间要求火急,“征稿”也办不到。因此,我们认为“征稿”是有限度、有范围的。除了需要必要的时间条件外,这就是:一、建筑艺术和技术要求较高的;二、有纪念性和代表性的;三、重要的群体布置(即总平面布置);四、重要的标准设计。
此外,还应提倡设计人员加强科学研究和艺术修养,力求刻苦深造,鼓励他们著书立说,写文章作报告,提疑问、提倡议,把整个建筑界搞得活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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