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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民大会通过决议 健全国会组织 密切联系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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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26
第5版()
专栏:

越南国民大会通过决议
健全国会组织 密切联系群众
据新华社河内25日电 越南国民大会24日下午通过了关于健全国民大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尚未修改宪法以前,首先加强国民大会、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民大会代表的活动。
根据这个决议,今年将在北越举行补缺选举,补选空缺的代表;国民大会代表将加强同自己的选民和居住区的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了解人民的情况,并且把人民的愿望反映给国会,各级政权机构有责任帮助代表们了解人民情况。为了使代表们能够顺利工作,将发给代表们一笔活动所需的补助金。
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务和职权也比以前扩大,今后政府颁发的临时法律、任免部长和同外国签订条约等,都必须事先得到常务委员会的同意,然后再提交给下一届国民大会批准。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不得兼任政府的职务。
国民大会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必要时可举行紧急会议。
24日的国民大会会议还通过了关于颁行工会法的决议和四项法令。这四项法令是:关于报刊守则、集会自由权、结社权、保证人身自由和人民住宅及信件不可侵犯权等法令。
国民大会在关于颁行工会法的决议中同意政府提出的有颁行工会法的必要,并且责成政府进行研究和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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