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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争取经济独立的又一措施 取消敌国国民在埃保险企业的注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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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28
第6版()
专栏:

埃及争取经济独立的又一措施
取消敌国国民在埃保险企业的注册
新华社开罗27日电 据中东通讯社报道,在埃及为敌国国民所拥有的六十四家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的名字在26日根据埃及财政部长的命令从保险公司注册簿上注销了。
它们的业务将移交给由九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埃及保险业机构。
同时,据“消息报”26日刊载的埃及商业部长努赛尔的谈话说,最近纳赛尔总统签署的规定所有外国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收归埃及公民所有的法令,“并不适用于以某种专利权和商标进行工业生产的工业机构”。他说,“这种法律并不适用于在埃及建有工厂的外国汽车公司或者在埃及经营炼油厂的石油公司。它们也不适用于旅行、运输或航空企业。
努赛尔还说,在这种法令的范围以内的,只有那些进行“委托独家代销或者委托别人经销”业务的纯粹商业性质的机构。
新华社开罗26日电 埃及国家银行副总裁埃拉说,国际上的银行和联合国组织证实,完全由埃及公民经营的银行有能力从事它国内外的各种银行业务。
埃拉在24日接见新闻记者时谈了埃及把境内的外国银行收归埃及公民所有的问题。他说,所有的埃及人和他们的朋友全都热烈希望埃及的经济摆脱帝国主义国家的控制。
他说,埃及境内外国银行的活动有损于埃及利益。在把这些银行收归埃及公民所有以后,就有足够的资金供埃及的工商企业使用,发展埃及的经济。
他说,把外国公司的代理机构收归埃及公民所有,将保证埃及以合理的价格从外国得到它所需要的东西,并且会结束那种通过进出口把钱偷偷运出埃及的现象。埃及的支付平衡的情况也将因此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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