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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两国签订换货和付款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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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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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保两国签订换货和付款协定
新华社28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经过友好融洽的谈判,28日在北京签订了1957年中保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中国将供应保加利亚工业原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保加利亚将供应中国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纺织品、药品等。
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范子文;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为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副部长达布利·阿列克谢耶夫·斯捷法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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