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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下乡群众称便 太行二专署总结司法工作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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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3-18
第2版()
专栏:

  司法下乡群众称便
太行二专署总结司法工作经验
【本报太行十六日电】太行二、四两专署均于二月底先后召开司法会议总结去年群运中司法工作的成就与经验,研究今后如何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司法方针以巩固农民的翻身受益与安定土地改革后的民主秩序。二专署会议总结称:去年二专署所属十余县司法干部变法庭司法为下乡司法,全体参加了群运。一面参加发动群众工作,一面即以司法权力为群众撑腰,及时镇压了破坏群运的奸特分子。如此并打破了司法干部一向强调特殊,认为岗位工作无法与群运、生产等中心工作结合的观点。黎城等县于去年并创造了与生产工作结合的经验,如在整顿互助时,司法干部下乡一面帮助整顿互助工作,一面即调解生产互助组中农民间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同时在去年配合中心工作下乡司法的工作中也教育了全体司法干部,认识了脱离群众的审讯无论民事、刑事均难入情入理。特别对奸特案件的处理,如了解材料与群众意见不够,易为其片面的供词所蒙蔽而乱用宽大政策,招致群众不满。下乡司法不仅易于了解案件的全部材料,吸收群众意见,且结案时间迅速,使群众无往返之劳与其时间盘川上的浪费,不致影响群众的生产。今后对农村中的民事案件亦即农民间的纠纷,采群运中创造的“解圪瘩”办法,普遍建立村的调解委员会,领导群众自行调解。并健全区级干部使有独立处理民事纠纷与领导村调委会的能力。村调解组织去年各地已开始组织,作用甚大,其人选一定要是翻身农民,正直有能力而又为群众信仰者。县司法科则应加强对此区村调解组织的领导。四专会议上并强调边地除奸工作以加强对蒋伪奸特的斗争,坚决镇压向农民进行“倒算”的奸特恶霸。为此特决议布告宣布此种复辟倒算、残杀人民罪大不赦的主要分子的罪状、死刑与没收其财产,一旦缉拿归案即予执行。凡宣布死刑者,人人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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