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阅读
  • 0回复

捷日两国政府签订议定书恢复正常关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2-15
第5版()
专栏:

捷日两国政府签订议定书恢复正常关系
新华社布拉格14日电 据捷克斯洛伐克通讯社报道,捷克斯洛伐克和日本两国政府代表13日在伦敦签订了关于恢复两国间正常关系的议定书。
议定书说,捷克斯洛伐克和日本之间的战争状态,从本议定书生效之日起宣告终止。捷克斯洛伐克和日本之间应该建立外交关系和毫不迟延地互派大使级外交使节。两国申明,它们将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互相保证,不论由于经济上、政治上或观念形态上的原因,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对方的内政。
议定书还规定,捷克斯洛伐克和日本共同放弃由于两国之间的战争状态而产生的两国团体与国民相互间的一切要求。两国还同意尽速开始谈判,以便缔结条约或协定,把两国间的贸易、航运和其他商业关系建立在稳定和友好的基础上。
议定书最后规定,议定书须经批准,批准书的交换应该尽速在伦敦举行。议定书从批准书交换之日起生效。
代表捷克斯洛伐克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捷克斯洛伐克驻英国大使伊里·哈耶克,代表日本方面签字的是日本驻英国大使西春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