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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集中和分散问题 厦门市调整手工业合作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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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2-17
第2版()
专栏:

妥善解决集中和分散问题
厦门市调整手工业合作组织
据福建日报讯 厦门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调整组织形式的工作已初步完成。全市七十二个手工业社,根据各行业原有的生产经营特点,先后把十一个大社分为四十二个小社(组),还有一百七十二人分为自负盈亏的小组和社员户,并增设了十五个服务点。
这次调整组织,除专门制造性的行业,生产协作性较大,以及产品制造较简单,协作关系不大,供销同群众有一定关系的行业,保留集中生产、适当集中或采用多种多样并存的组织形式外,对纯修理服务性以及主要修理兼制造的行业,一般不采取集中生产。对协作关系不大、多行业综合性的合作社,根据各行业特点,以自然行业分别组织合作社和小组,分别核算,各负盈亏。对制造兼修理行业,由于原来和消费者有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盲目集中生产,在调整的时候加以恢复。
此外,在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的时候,还恢复和保留手工业的名牌户、名牌店,以发扬原有的优良特点。在调整组织中,并合理减少了管理人员,改进了服务态度,实行各生产单位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因此,社员进一步关心合作社,生产积极性大大发挥。板车社调整组织后,虽然生产人数由三十六人减少到十二人,但是产值不断上升,未调整的时候平均每人每月产值二百十五元,调整后每人每月产值三百二十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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