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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县委讨论决定年内贯彻土地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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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3-25
第2版()
专栏:

威县县委讨论决定年内贯彻土地改革
【本报冀南二十三日电】威县县委于三月十五日举行会议,研究三个月以来查减运动状况,历时四天,明确指出土地改革胜利的标帜,不仅在于土地回家,同时在于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指出不要因春耕之将到,急于求成,马虎了事,应彻底打破乐观情绪与“差不多”思想;结合生产,于今年一年内彻底消灭封建,充分发动群众,完成土地改革。根据研究结果,威县查减运动虽已由点向面扩展,但距全面彻底实现土地改革尚远,如工作较好的六区四十多村,初步充分发动的只有郑河、刘家庄、王村等六村,分完果实的只有四村,其他村庄群众尚未充分发动;至于果实是否公平则尚未检查。五区四十六村中,尚有三十三村未着手发动。其次,干部因受“春耕前完成土地改革”的影响,急于求成,常常一村工作还没作好,便往另一村去,很多经过发动的村庄,封建势力还没彻底消灭,果实尚未合理分配,群众发动亦不充分,干部则已经离去,以为大动已经告成了。第三、全县还有百余小村,许多干部认为这类村没有地主,即便有一二户地主,上次群运中已经斗过,没有“整头”了,因此对这些村庄都轻轻放过了。实际并不然,如小刘庄地主尹同山,上次群运中对他发动过十二村联合斗争,认为斗的“差不多”了,但这次又斗出果实两千万元(土地、房屋折价),除解决本村问题外,还可解决附近马家庄、集小河等三个小穷村问题。蒋家庄蒋洛瑞、傅家庄李洛春等都是隐蔽地主,还统治着全村群众。毫无疑问,根据以上三点,县委会一致认为须深入贯彻土地改革,争取一年内彻底完成。在这一年中,要集中全力,深入进行;务要达到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消灭封建,完成土地改革之目的。为此,首先干部、积极分子必须树立民主作风,贯彻群众路线。发动斗争,分配果实,整理组织等,都要经过群众自觉的运动。第二、要正确领导群众划分阶级,因为有很多地主为逃避负担、缩小目标,曾以各种办法疏散土地,迷惑农民。地主划分根据,主要是经营方式,财富多寡和联系历史,如地主变了成份,要看他是否正常参加劳动,现在虽无雇工,本人仍不正常劳动,土地荒芜,或虽劳动而其财富仍相当于富农于地主的就要联系历史来决定成份。第三、要大力发动“老实农民”,发动妇女,分给他们需要的果实。各级干部必须打消一切顾虑,有意识的为他们撑腰,要选择典型,召开几村或全区大会,和村代表联席会,进行示范,用事实打通干部积极分子的思想,以达到充分发动“老实农民”,发动妇女,壮大农民斗争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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