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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是一件艰巨复杂的工作 李德全的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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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08
第3版()
专栏:

节育是一件艰巨复杂的工作
李德全的发言
应当教育人们认识到提倡避孕、提倡有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消除种种顾虑——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打破单纯医疗看病的小圈子,积极指导节育——要求各个群众团体和工商部门大力宣传
去年2月二届二次政协委员会议上,我曾向诸位报告,我们的卫生工作要很好的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发展农业四十条纲要(草案)所交给卫生工作的光荣任务,积极与全力的完成这个光荣伟大的任务,使工、农及一切劳动者们及其子子孙孙生活的更健康更幸福。现在一年过去了,卫生工作随着国家社会主义改造决定性的胜利,全国的卫生工作在各级党政的关怀领导、全体卫生人员的努力、广大人民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进展;不但已制定了消灭疾病的远景规划,而且已动员起来向计划中要消灭的疾病战斗。根据农业纲要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对血吸虫病、血丝虫病、钩虫病、黑热病、脑炎、鼠疫、疟疾等的防治要求,在战斗中都取得了不少成绩;特别是对消灭血吸虫病的斗争,在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小组的领导下,更取得较大的成绩。1956年已经治疗了患者四十万人,并出现消灭了钉螺的村和乡,获得了丰富的防治经验,提高了在一定时间内消灭血吸虫病的信心;对中医工作,要进一步扭转轻视排斥中医的思想与情况。为了很好的继承发扬祖国医学遗产及发挥中医的作用,已组织了将近五千多名西医学习中医(在职学习班四千八百四十五人,六大城市脱产学习班三百零三人),提倡和组织了中医带徒弟,成立了四所中医学院,建立了六十七所中医医院与一千二百多处中医门诊部;在其他向科学进军,加强科学研究,及对卫生防疫、医疗预防、妇幼卫生、药材管理、医学教育等各项卫生业务上,也都进行了不少的工作。但也应当说明的是,我们一些工作的进度比较国家建设的前进,比较客观要求的发展,还远远的落后。不论在预防为主方针的贯彻上,中医政策的执行上,其他医疗预防、卫生保健、节育避孕以及干部的培养使用等方面,都还有着很大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是非常严重的,甚至连我们自己机关内的卫生做得都非常不好,在此难予一一的详谈,仅就大家特别关心的避孕问题向大家报告一下。
一年来,在各方面对避孕工作的关怀、指导、督促下,我们已予重视并做了不少工作,已积极广泛的开展了避孕宣传,出版了有关避孕的通俗小册子,各地印制了不少的宣传画,进行了不少的讲演、座谈、展览会,放映了幻灯,使不少人民群众对避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进行避孕指导,卫生部在1956年8月发出的“关于避孕工作的指示”中,明确的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须负责进行避孕技术指导工作,要求省、市等卫生领导部门必须训练避孕指导干部,大城市、工业城市并可按需要设立避孕指导门诊部,专门负责开展避孕指导工作,不少地方已根据这一指示做了不少工作;避孕工具、药品的供应,已改变了药品销售部门不能公开出销及医院药房和保健站不予代售等不便人民群众购买避孕工具、药品的情况,并在避孕工具、药品的供应数量上一般的也做到了保证销售需要;对人工流产与绝育手术的规定做了修改,对以往除疾病以外的不论任何特殊需要与情况不准施行人工流产等规定予以改变,使这规定更进一步符合人民群众不同情况的要求,等等。但进一步看来,这些工作还是非常不够的。距离真正的有计划的生育要求还相差极远;在对避孕的认识上,有不少人还不了解这一工作对我们国家的建设、富强,对个人家庭后代美满幸福的重大意义,甚至认为避孕是不人道,或说提倡避孕就是打击新法接生等。这些同志没看到,我们的国家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各项事业都是有计划的发展着,如我们人口的增长不是有计划的生育发展,就必将使我们的国家不能更快的摆脱贫困达到繁荣、富强。例如,如以我们的人口增长率按千分之二十五计算,每年就得增长一千五百万,第二个五年计划就达七亿以上。实际由于医药卫生工作的开展,生活物质等条件的改善,人口自然增长率还将不止此数。如人民日报已报道的上海七千职工的申新第九棉织厂,七年来女工们生的小孩子已超过该厂职工的数目。本部直属单位皮肤性病研究所一百八十个职工,三年来生育了七十个小孩子。这些单位人口的增长率已达千分之一百以上。这样高的人口增长率,我们工、农业生产的增长率纵然飞快,但也必将无法更好的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特别由于孩子的大量的增长,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等就必然大大增长,这就必然影响到国家工业化的发展速度。在对个人、家庭、后代的幸福、健康、工作学习教养来说,问题更是很大。我们的生育率确是很高的,如人民日报已报道的上海卫生部门对十九个国棉厂的调查,在六百零九名怀孕的女工中,有17%一年连怀两胎,有53%每年平均妊娠一次,有22%三年妊娠两次。像这样过多过密的生育,不但使家庭难于负担,影响自己的健康、工作学习,并对已生的子女难于很好的照顾、教养。北京市一个保健站的同志们对东文昌阁及安福胡同三千二百一十三户的调查,其中有四个孩子以上的家庭六百四十三户,占总户数的20%。这些家庭的平均收入每户有八十元左右,平均每人生活费不到十三元
(大人在内),五个孩子平均十元,孩子较多的还有的平均不到五元,因此营养不良症是严重的。如顺城街赵姓一邮局工作人员,每月收入七十元,其妻二十八岁,生了子女六人,有的患了软骨病,一女将病成残废,现在这位妇女又怀了孕。又如井楼胡同孙姓,公私合营肉铺工作人员,每月收入四十元,其妻患精神病,生了子女九人(有一名已送人),今年又流产一次。对于这些,即使国家在现时情况下有些福利救济,但其困难窘状及无法把已生儿女照顾教养得好是可想而知的。在农村中虽生活条件有所不同,但平均每个全劳动力每年仅收入四、五十元,过多过密的养育子女问题也必然很大。我们五亿农民人口平均每人三亩地,现在由于人口的增长,只能平均二亩多地。由此更可看出,节育避孕,适当的调剂生育密度,有计划地进行生育,不但不是不道德,而正是应有道德的表现,也是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表现。在避孕中也有些人认为这只是妇女的事,有些丈夫甚至不能体谅妻子的避孕要求与心情,不但不能很好的配合合作,反而和自己的妻子吵嘴打架,这更是不对的。至于有的人把避孕和新法接生对立起来,则显然更是错误的。避孕是为了有计划的怀孕与生育,新法接生是指已孕的胎儿用科学的方法收生,使母子健康。对已新生的婴儿,我们就必须按着宪法“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的规定要很好的保护育养,如不如此,这才真的是不道德,而且违背了卫生保健工作的根本职责任务。今后,为了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必须更深入的开展避孕的宣传,使每个人深刻认识到有计划的生育对国家对家庭对个人对后代的重大意义。使这一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男女皆知,打破一切对避孕错误认识的障碍。对避孕的指导工作,也还是做的很不够,一方面有些人认为结婚生孩子“神秘”不可告人而且可羞,一方面有些卫生医疗保健人员认为这一工作不属疾病治疗与卫生保健范围,不能积极主动的大力进行。今后要求打破这些观点,应认识生男育女是男女结婚的自然生理现象,没有什么“神秘”与可羞的,适当的控制节育和有计划的生育是正当的要求。对此,卫生保健人员更必须打破单纯医疗看病保健的小圈子,把指导有计划的生育,满足人民群众有计划的生育要求视作我们应有的工作职责,尤其是一切妇幼保健助产有关人员,对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施行,今后当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自愿,废除一些限制,但这并不等于是意味着在提倡人工流产等,这是在一定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人工流产不但对妇女身体工作学习等有所损害,并且也不能达到节育的目的。对避孕工具药品的供应,今后还必须大力改善,对有些质量不高,有些供应不足,有些价格过高等,应当设法进一步解决,使工具药品的供应和我们的宣传、指导密切配合做好,以保证计划生育的要求。
我现在要介绍一下解放前少数民族人口下降的情况。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几百年来,在过去的反动统治与帝国主义的长期压迫下,普遍存在卫生知识的水平低,性病多,出生率低,死亡率高的现象,因此他们的人口表现是逐年下降的。以内蒙古为例,伊克昭盟在清朝初年有人口四十多万,到1936年只剩下八千四百余人。又如呼伦贝尔盟陈巴尔虎旗,解放前全旗平均每年出生八十七人,但死亡是一百一十三人,据1922年统计,全旗有七千多人,至1950年只有四千多人。
解放后,由于驱梅工作及妇幼卫生工作的大力开展,妇女生育率也逐渐提高,人口显著上升,陈巴尔虎旗从1950年至1953年净增加三百一十人,改变了历年来人口下降的趋势。因此,对于许多少数民族不但不提倡避孕,而且应当鼓励帮助他们增加人口的繁殖。
于此,我也当提出,避孕虽看来是一项具体工作,但根据几年来的体会,这也是一件艰巨复杂的工作,特别在目前这一工作尚处在一般号召宣传指示,而尚没有达到具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的时候,除了要求除卫生部门卫生人员的努力外,还必须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对这一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会、妇联、红十字会、青年团等都是责无旁贷。对做好工具药品的供应,商业部、有关工业部、贸易部等则必须视做分内职责。在此也就更希望各级党政更好的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以便使这一工作真正做出应有的成绩。(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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